中国石化青海石油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略)
1、询比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中国石化青海石油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第二次),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现委托青海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询比采购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采购项目简介
2.1采购项目名称:(略)
2.2采购人:(略)
2.3采购代理机构:(略)
2.4项目地点:(略)
3、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1控制价:(略)
3.2交货期:(略)
3.3采购要求:(略)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如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工艺)”或“危险废物处置包含非填埋形式的其他处置方式(如焚烧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投标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略)年版)》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要求,处置流程、环保排放、安全管理等均符合现行有效规定,无违法违规处置记录,确保危险废物处置全链条合法合规,严禁任何形式的填埋处置行为,坚决杜绝非法倾倒、堆放、遗撒等违法行为。同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等相关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提供承诺函)
(3)投标方须持有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招标方产生的全部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如HW(略)废矿物油、HW(略)乳化油、HW(略)含油沾染物及废活性炭等),许可方式为“综合利用(如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工艺)”或“焚烧”,严禁单一的“填埋”处置方式,许可证有效期须覆盖本次招标合同履行期限(若合同履行期限超出许可证有效期,投标方须承诺在有效期届满前完成许可证续期,并提供有效续期证明)。
(4)投标方须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对应处置装置完善的环保治理设施,能够确保危险废物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若地方有相关要求),提供近1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无超标排放记录。
(5)投标方须具备完善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有效防范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安全风险,保障人员、设备及周边环境安全。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综合利用等关键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确保全流程可追溯。同时,贮存设施须满足“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六防要求,配备相应的泄漏收集设施。
(6)危险废物收集、运输环节:(略)
(7)投标方须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遵守本次招标原则及资质要求,不擅自更改处置工艺、不违规处置危险废物、不将危险废物转包或委托给无资质单位处置,若违反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8)财务状况良好,近1年((略)年度或(略)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注:(略)
(9)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截图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天内)。
((略))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所需资料:(略)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