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集包袋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集包袋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略)
2、项目概述:
2.1本项目总预算(略).(略)万元(含税)。具体控制单价明细详见本项目询比文件。
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
2.3 投标有效期:(略)
2.4 合同有效期:(略)
2.5免费质保期:(略)
2.6采购内容:(略)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条) | 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集包编织袋 | (略)cmm(略)cm | (略) | 1.(略) | (略) |
2 | (略)cm(略)cm | (略) | 0.(略) | (略) |
| 合计 | (略) |
4、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有资质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胶装密封递送。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文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具加盖公章的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在开标前进行身份验证。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总公司出具授权书。
4.2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4.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页查询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下载,加盖公章,不接受现场电子设备查询的非纸质资料)。
4.5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采购公告发布日前一年被邮政公司评为D级供应商的,不得参加投标。
4.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4.7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略)
6.2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略)
6.3 递交地点:(略)
6.4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封装后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送至递交地点。
6.5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询比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询比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