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深入推进突出问题整治和重大民生实事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二、征集范围
(略)年以来,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下列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在未获得上级部门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到异地进行执法;违反法律规定的地域管辖原则,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案件进行执法;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等情形。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三)“四乱”问题。1.乱收费问题。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设立涉企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等情形。2.乱罚款问题。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超出法定权限进行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对符合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情形的案件,没有依法作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的处理等情形。3.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执法扰企,对同一市场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违反涉企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情形。4.乱查封问题。事实依据不充分,未达到法定情形即采取查封的强制措施;查封程序不合法,未按规定制作详细的查封清单,没有通知企业相关人员到场见证;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等情形。
(四)其他行政执法问题。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三、线索反映方式
(一)来信反映。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太和县城关镇光明路太和县司法局(请注明“问题线索”,邮编:(略)
(二)邮箱反映。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发送至电子邮箱fzjd(略)@(略).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四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征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二)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问题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执法类型、问题内容、有效联系方式、是否需要个人信息保密等,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予以保障。
(三)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太和县司法局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