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金融机构(抵押权人)及购房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推行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及组合抵押登记全网申办理模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办理模式
自(略)年4月1日起,我区正式推行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及组合抵押登记全网申办理模式。届时,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办理上述业务的,无需再前往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电子材料法律效力
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及提交的全部电子材料,将依法归集形成电子登记档案。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佛山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申请上述不动产登记的,登记机构不再收取相应纸质原件材料。
三、办理要求与注意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及购房人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在办理过程中如实填报申请信息,规范上传电子材料。为确保电子文件的清晰度、完整性与合规性,纸质材料的扫描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1《一手商品房办证全网申办理纸质材料扫描要求》。纸质原件材料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核查需要。
四、关于委托书的衔接安排
申请办理全网申业务的,须按照新版委托书格式进行授权(详见附件2)。对于已签订旧版委托书的案件,申请人原则上应于(略)年7月1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办理完毕。自(略)年7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接收旧版委托书案件的纸质申请材料,相关业务应统一通过全网申模式按新版委托书要求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略)
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全网申办理)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