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询比采购方式 | ?公开询比采购(公开征集方式) □非公开询比采购(定向邀请方式) |
1.2.1 | 采购代理服务费(仅限委托采购方式) | ?否,本项目无采购代理服务费。□是,本项目由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要求如下: 交纳金额或标准: 交纳期限: 交纳方式:(略) |
1.6.1 | 踏勘 | ?不组织:(略) □组织,踏勘现场要求: 踏勘时间:(略) 踏勘集中地点:(略) 踏勘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承包商/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1.7.1 | 分包 | ?不允许,本项目严禁分包。 □允许, 采购人规定可分包的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除以上内容外,其他内容均不得分包。 |
2.1.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其他方法 |
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略) (注:(略) |
3.2.4 | 最高采购限价(即采购控制价或拦标价)或最高采购限价计算方法 | □不设采购控制价?设采购控制价, 最高采购限价为:(略) 或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略) 承包商/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和考核项目单项报价(如有)须低于(不含等于)采购人相应最高投标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3.2.5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略)天 |
3.5 | 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方式 | ?是,采用电子采购方式,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指整个采购流程均在网上在线完成。) □非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指只有发售和下载采购文件是在网上进行,其他采购过程均在线下完成。) 采用电子采购方式,具体要求:(略) (注:(略) □否,不采用电子采购方式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提供 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包括:(略) □不要求提供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提供 应提供能够证明承包商/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或资质的相关资质证书。 证书名称: 颁发机构: 等级: 专业:(略) □不要求提供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 ?提供 提供以下两种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一种作为财务证明资料: □第一种:(略) ?第二种:(略)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略) (提示:(略) □不要求提供 |
3.5(4) |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证明资料 | ?提供 提供近年完成的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提示:(略) 近年是指:(略)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首页、大签页、金额、标的、等) □订单(金额、标的、等) □中标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略) (提示:(略) □不要求提供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提供 提供以下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略) □不要求提供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提供 有主要人员要求的,应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表格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十一)项目管理机构) 表中应填报满足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函规定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 1)项目经理应附:(略) 2)其他主要人员应附:(略) □不要求提供 |
3.5(8) | 其他要求的证明成材料 | 有其他要求的,应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对于要组建联合体响应的,承包商/供应商应按照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拟定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 |
3.7.3(B)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响应文件副本壹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不要求 ?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形式: |
3.7.3(B)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
3.7.3(B) |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如: (1)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的授权(格式自制,且正本中必须附原件)。 (2)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本人书写签字不能以人名章、签字章、签名章、打印体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3)其他:(略)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人名称(全称):(略) 采购人地址:(略) 北京长安九里T3塔楼办公楼招标基地精装修工程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略) 在(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承包商/供应商地址: (注意:(略) |
4.2.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见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邀请通知书 |
4.2.1(B)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见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邀请通知书 |
5.2.1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其他方法 |
5.2.3 | 询比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 成交候选人家,且标明顺序 |
6.5.1 | 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 □不需要提交 ?需要提交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略) (注意:(略) 其他要求: (1)如采用银行保函时,采购人只接受银行支行及以上分支机构或者采购人接受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 (2)银行级别: |
7.1 | 质疑提出 |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间:(略) (2)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时间:(略) 日之内提出 (3)质疑渠道: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8.1 | 采取期间通讯要求 | 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承包商/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1. 总则1.1 采购方式
1.1.1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邀请通知书)约定具体的询比采购方式,其中:
公开询比采购是通过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略)
非公开询比采购是指以定向邀请通知书的方式邀请3个以上的特定的承包商/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询比方式。成交结果告知所有邀请参与询比采购的承包商/供应商。
1.2费用承担
1.2.1 承包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承包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一切有关费用。不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2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承包商/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承包商/供应商应按照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3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承包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承包商/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承包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版本为准。
1.5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踏勘现场
1.6.1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承包商/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承包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6.2 承包商/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6.3 承包商/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承包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6.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承包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承包商/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 分包
1.7.1承包商/供应商拟在中标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依法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法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法规定的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承包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需要分包的工程及范围,提供与拟分包内容相对应的拟分包商短名单以及双方协作关系说明。近3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不能列入分包商短名单。且分包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合同一致。
1.7.2成交承包商/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承包商/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承包商/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略))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略))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略))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9 响应和偏离
1.9.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即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9.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投标文件超出可以偏离的范围和可以偏离的项数的,将被视为无效。
1.9.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离。偏差包括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细微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略)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离可视为细微偏离:(略)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非关键性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离按如下规定处理:(略)
(1)对于本章第1.(略).4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离,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确认;
(2)对于本章第1.(略).4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离,如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离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打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重大偏离(实质性偏离):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技术和服务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明细项对比,缺漏项超过三项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本采购文件包括:
(1)公开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邀请通知书);
(2)承包商/供应商须知;
(3)合同草案(如有);
(4)采购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约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1.2 对于采购人已掌握受邀单位资质、业绩、能力等资格情况且其符合所实施项目资格、能力需要,或者所采购标的简单、其供应无需对各供应方的资格情况做要求的情况,为简化流程、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可不要求承包商/供应商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2.1.3 对于标的简单或标准化的采购,只需要对承包商/供应商报价进行比较的,为简化流程、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可不要求承包商/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响应方案。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承包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承包商/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承包商/供应商推迟递交相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略)
1) 响应函;
2) 授权委托书(如有,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 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有);
4)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 报价表;
6) 资格审查资料(如采购人要求提供);
7) 响应方案(如采购人要求提供);
8)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资料。
3.1.2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采购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所指的授权书;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承包商/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3.1.3承包商/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响应报价应为包含了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的价格,同时应列明增值税的税率,报价表中应明确列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除有特别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承包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价格清单。
3.2.2 承包商/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任何因承包商/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项目总体情况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损失的,由承包商/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成交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百分比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承包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略)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承包商/供应商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延长期内响应文件仍然有效,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承包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
3.4商务和技术偏差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或者承包商/供应商未提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将视同承包商/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对于询比小组的澄清回复如存在与其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回复内容为准。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承包商/供应商应按其要求提供。以证明其满足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邀请通知书)中对承包商/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5.2(A)采用全流程电子方式采购的,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3.5.2(B)采用非全流程电子方式采购的,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响应方案
如采购文件要求承包商/供应商提供响应方案的,承包商/供应商则须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写符合相应标的类型的响应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供货期/服务期限、响应有效期、采购人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电子采购的项目(仅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不包括非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电子响应文件由承包商/供应商使用“电建交易系统”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承包商/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承包商/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承包商/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承包商/供应商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承包商/供应商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系统。
(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建交易系统(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6)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封面、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单位公章,表明共同认可响应文件和联合体分工。其中联合体协议书还需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3(B)(1)采用纸质/传真(不采用电子采购的项目或非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项目。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响应函、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承包商/供应商根据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
(3)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图标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纸质响应文件除所附图纸、图表可采用其他规格纸张外,其余均采用A4规格纸张直接打印。
(5)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封面、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单位公章,表明共同认可响应文件和联合体分工。其中联合体协议书还需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3(C)(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项目。提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提交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的扫描件,其中响应函、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2)联合体投标的,提交扫描件中的响应文件封面、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单位公章,表明共同认可响应文件和联合体分工。其中联合体协议书还需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如采购人要求承包商/供应商提供纸质文件用于存档时,当承包商/供应商所提供的纸质文件与电子邮件提交的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邮件提交的电子版扫描文件为准。承包商/供应商应重新提供与电子邮件提交的电子版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
4. 投标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承包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电建交易系统”要求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有权拒收。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载明的内容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采用电子采购的项目,承包商/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邀请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承包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如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当出现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情况时,属于因承包商/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视为承包商/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一切责任由承包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4.2.2 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承包商/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承包商/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承包商/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建交易系统”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承包商/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对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建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修改文件上传。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使用“电建交易系统(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且应标明“修改”字样。
5. 组织评审5.1 询比小组
5.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比小组负责。询比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比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询比小组组建后,询比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询比小组组长,询比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5.1.2 询比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承包商/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承包商/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承包商/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5.1.3在评审过程中,询比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询比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1.4询比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5.2 评审
5.2.1询比小组应按照承包商/供应商前附表约定的评审方法和第三章评审方法中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承包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递交响应文件的承包商/供应商少于3家的,不得进行评审。
5.2.2 评审期间,如发现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询比小组应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承包商/供应商补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3评审完成后,询比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询比小组向采购人推荐的不超过按照承包商/供应商前附表约定数量的成交候选人,且标明顺序。
6. 合同授予6.1 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核查
在确定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前,采购人可以通过对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验、组织现场考察等方式,以确认成交候选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形成书面履约能力核查结果报告。
6.2确定成交承包商/供应商
6.2.1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履约能力核查结果报告(如有),依法确定成交承包商/供应商。
6.2.2在合同签订前,如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拒签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或者核查发现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不能满足本项目履约资格、能力要求的,采购人可按照询比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承包商/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询比。
6.3成交结果公示(如有)
6.3.1对于采用公开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将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略)
6.3.2 对于已公示成交结果的项目,如在合同签订期间发生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出现6.2.2条规定的情形而被取消成交资格,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的成交承包商/供应商的,将重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
6.4 发出成交通知书
6.4.1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告知所有未成交的承包商/供应商成交结果。
6.4.2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6.5 履约担保
6.5.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应按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有效期限、提交时间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 (略)% 。联合体中标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方的名义提交。并应符合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6.5.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承担,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6.6 签订合同
6.6.1 采购人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6.6.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成交承包商/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6.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6.4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在两周内将合同电子版上传“电建交易系统”。
7质疑7.1质疑提出
7.1.1承包商/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成交结果有质疑,应在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时间内正式向采购人提出加盖公章质疑函,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人及电话等。逾期提出质疑,采购人不受理。
7.1.2对于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承包商/供应商可通过电建交易系统承包商/供应商端在线递交。
7.2质疑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质疑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质疑提出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采购人认为质疑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件一:(略)
问题澄清通知
(澄清编号:(略)
(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编号:(略)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或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略)
年 月 日
附件二:(略)
问题澄清回复
(编号:(略)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的询比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澄清编号:(略)
1.
2.
.....
特此澄清。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承包商/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略)
年月日
附件三:(略)
成交通知书
(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承包商/供应商。
成交价:(略)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略)
质量标准:(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在此之前,请按采购文件第二章“承包商/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人(或授权采购代理机构):(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四:(略)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我方已接受(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名称)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采购编号:(略)
感谢你单位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参与!
采购人(或授权的采购代理机构):(略)
年月日
第三章 评审方法评审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
1.2 | 评审方法 | 成交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询比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略) (1)投标报价低的承包商/供应商优先; (2)技术得分高的承包商/供应商优先; (3)被采购项目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承包商/供应商优先; (4)…… (采购人注意:(略)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督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施工项目)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联合体承包商/供应商(如有) | 提交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人员要求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不存在禁止情形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联合体承包商/供应商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响应有效期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响应担保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响应方案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完成期限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合同条款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 | …… |
2.2.2 | 评审价格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综合评分法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技术部分:(略) 报价部分:(略) 总分=技术分权重(略)%+报价分权重(略)% |
评 分 标 准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权重(略)%)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 值 |
1 |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略)分) | 项目管理目标及项目组织结构(包括现场管理及总平面图) | 科学合理得(略)-7分,较合理得7(含)-3分,一般得3(含)-0分。 | (略) |
2 | 施工部署和施工人员配置 | 科学合理得(略)-7分,较合理得7(含)-3分,一般得3(含)-0分。 | (略) |
3 | 施工方案 | 科学合理得(略)-(略)分,较合理得(略)(含)-4分,一般得4(含)-0分。 | (略) |
4 | 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 科学合理得(略)-(略)分,较合理得(略)(含)-4分,一般得4(含)-0分。 | (略) |
5 | 资源供应保障计划 | 科学合理得(略)-7分,较合理得7(含)-3分,一般得3(含)-0分。 | (略) |
6 | 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 科学合理得(略)-7分,较合理得7(含)-3分,一般得3(含)-0分。 | (略) |
7 | 工程重点难点及措施 | 科学合理得(略)-(略)分,较合理得(略)(含)-4分,一般得4(含)-0分。 | (略) |
8 | 成品保护措施与管理 | 科学合理得(略)-7分,较合理得7(含)-3分,一般得3(含)-0分。 | (略) |
9 | 管理与配合服务内容 | 科学合理得5-3分,较合理得3(含)-1分,一般得1(含)-0分。 | 5 |
合计: | (略) |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权重(略)%)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 值 |
1 | 报价部分 | 价格得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 评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 注:(略) | (略) |
投标报价的偏离率计算公式: | 偏离率=(略)%×(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投标有效报价平均值下浮(略)%,作为基准值。 |
| | |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 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1分,每低于1%扣0.5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分值。 | |
合计: | (略) |
| | | | | | | | |
备注:(略)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略)
(2)项目管理机构:(略)
(3)投标报价:(略)
(4)其他评分因素:(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以所有评标价格的最低值确定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略)
(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略)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
2.2.5价格评分方法
(1)基准价中间值法
基准价中间值法,是以评标价格等于评标基准价时为最高价格得分。评标价格D1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D的,都要在满分的基础上相应减分。(基准价中间值法一般适用于工程施工和服务的招标项目。)
.png")
F1──价格得分;
F──价格分满分;
D1──评标价格;
D──评标基准价。
E──减分系数,即评标价格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应扣除的单位分值。当D1>D时的E值一般可比D1<D时的E值大。(E值的设定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项、第1.9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补充内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或最高项数;
(4)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法定的否决投标情形。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即:(略)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即:(略)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当报价汇总表中的各项目金额与其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项目金额不吻合时,则以各投标报价表中的项目金额为准,改正其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项目的金额。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方案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或对细微偏离进行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投标人在澄清回复中所对其投标文件所做的实质性修改内容(如报价等)。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
3.3.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报价明细表》和《报价说明》,评标委员会应详细审核《报价明细表》的价格组成。如投标总价一致,且《报价明细表》的明细报价及分项内容均一致,同时投标人无法对报价一致的原因进行合理解释时,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判断报价一致的投标人视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3.5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有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可直接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将按此修正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格,无需就此修正向投标人发出澄清函且无需由投标人签字盖章回复确认(此项各条均为实质性条款):
(1)如分项报价表中存在缺漏项,评标委员会可直接以其他投标人对应的分项报价中的最高报价作为缺漏项补充,并将按此修正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格;
(2)如投标人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分项报价,评标委员会可直接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的部分报价,并将按此修正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格;
(3)如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一致的,应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为准,更正投标报价中的工程量,并相应调整该项目的合价、相应分组工程报价及投标总报价;
(4)如投标人报价未包含增值税或增值税税额填写有误,将按照投标人的纳税人属性计算其含税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目录
一、 响应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 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如有)
四、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五、 报价表(工程/货物/服务)
六、 资格审查资料(如采购人要求提供)
七、 响应方案(工程,如采购人要求提供)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七、 响应方案(货物,如采购人要求提供)
(一)货物质量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二)技术支持资料
(三)相关服务计划
七、 响应方案(服务,如采购人要求提供)
(一)服务方案
(二)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资料
一、响应函及开标一览表(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承包商/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编号:(略)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响应函及开标一览表
(2)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3) 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有)
(4)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 报价表
(6) 资格审查资料(如采购人要求提供)
(7) 响应方案(如采购人要求提供)
(8)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资料(如采购人要求提供)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
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仅限委托采购项目);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邀请通知书”中规定的承包商/供应商不得存在的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我方在评审过程中根据询比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7. (其他补充说明)。
承包商/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地 址:(略)
网 址:(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政编码:(略)
(二)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适用于投标人使用金额报价的情况)
项目名称:(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二)开标一览表(费率)
开 标 一 览 表(费率)
(适用于投标人使用费率报价的情况)
项目名称:(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二、授权委托书
(注:(略)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系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承包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编号:(略)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期限:(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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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承包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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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略)
身份证号码:(略)
授权代表:(略)
身份证号码:(略)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
(注:(略)
(一)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模板)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编号:(略)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接受发包人指令、指示和通知,并负责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投标、合同谈判以及合同履行(如成交)阶段组织与协调等相关事宜。联合体成员负责范围内的投标相关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汇总,联合体各方审核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名义发包人。
4.联合体参与投标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合同任务比例分担。
5.联合体各方签订本协议后,不能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或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系统中提示:(略)
6.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联合体成员的不当履约行为造成联合体违约,联合体内部无过错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过错方追偿。
7.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7.1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略)
7.2联合体成员负责:(略)
7.3其他约定事宜:
本项目合同款应以 方式全部汇入以“ xxx ”名义设立的账户,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发包人统一进行合同结算,联合体各方均有权监督工程进度款、专款专用于本项目。合同款到账后,账户设立单位应在日内分别将联合体成员的合同款项以 方式汇入相应单位指定的账户内。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不得私自挪用合同款。(提示:(略)
8.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若本项目未中标成交,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9.联合体中标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有合同约束力。
(略).联合体各成员应就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事宜,以及联合体成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联合体成员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保密。
(略).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删除协议条款。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照如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请仲裁。
(提示:(略)
(略).本协议书正本壹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壹份。副本(如有)壹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壹份
注:(略)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联合体成员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联合体成员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
年月日
(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模板)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我方)现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为本(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编号:(略)
此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若本项目未中标成交,则本授权书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人无转委托权。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略)
年月日
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一)商务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一.商务部分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承包商/供应商保证:(略)
注:(略)
(二)技术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一.商务部分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承包商/供应商保证:(略)
注:(略)
五、报价表
详见:(略)
六、资格审查资料
工程:(略)
承包商/供应商应根据承包商/供应商须知第3.5.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承包商/供应商应根据承包商/供应商须知第3.5款的要求提供今年财务会计报价复印件。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是否竣工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项目概况及承包商/供应商履约情况 | |
备注 | |
承包商/供应商应根据承包商/供应商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主要人员简历
姓 名 | | 年 龄 | | 执业或职业 资格证书名称 | |
职 称 | | 学历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工作年限 | | 从事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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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供应商应根据承包商/供应商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响应方案工程:
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1) 施工组织设计
(2) 投入劳动力计划表
(3) 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人员简历
(5) 主要施工人员配置表
(6) 项目经理简历表
(7) 施工组织架构图
(1) 施工组织设计
1、项目管理目标及项目组织结构(包括现场管理及总平面图)
2、施工部署和施工人员配置
3、施工方案
4、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5、资源供应保障计划
6、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7、工程重点难点及措施
8、成品保护措施与管理
9、管理与配合服务内容
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进行补充。
(2) 投入劳动力计划表
序号 | 工种 | 投入总数量 | 进场计划 |
年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
注:(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略)
(3) 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计划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台) | 产地 | 额定功率(KW) | 单机生 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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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略)
(4)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人员简历
(5) 主要施工人员配置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主要业绩说明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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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岗资格证件(书)上注明的服务单位如与投标单位不一致,应附上有关说明资料(出示原服务单位意见、现服务单位任用意见。本项目组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2、后附上述人员分工及职责说明。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件附后(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略)
(6) 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联系电话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 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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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后附拟派本项目经理相关证明,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执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同岗位工作年限”指与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相同的岗位工作年限。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