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海分公司食堂食材(含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投标邀请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锦州市凌海分公司食堂食材(含配送)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述:(略)
四、招标内容:
1.本项目为锦州市凌海分公司食堂采购能够提供食堂食材(含配送)的供应商,有效期至(略)年(略)月(略)日。
2.本项目费用由锦州市分公司承担,按实际订单量据实结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配送地点 | 食材类别 | 服务 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略) | 凌海公司食堂食材 配送地址:(略) | 粮油、肉、蛋、鱼、豆制品、蔬菜、调味品、酸奶、水果等食堂食材 | (略)个月 ((略)年9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 | (略) |
3.标包划分:(略)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承诺函及近3个月内开具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其他要求:(略)
9.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略).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食品质量标准、配送要求、包装验收要求等内容,项目标准价格的确定方式、结算方式及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等内容。
注:(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流程:(略)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8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略)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略)
注:(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略)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略)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略)
(二)开标时间:(略)
(三)开标地点:(略)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略)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