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0~5.(略)) | 企业自(略)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略)㎡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公寓、仓库)的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有一个得5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评分业绩与资审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评分业绩中企业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0~5.(略)) |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3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略)㎡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公寓、仓库)的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有一个得5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评分业绩与资审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评分业绩中企业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设计方案(0~7.(略)) | 设计方案总体构思及创意设计清晰,理念新颖,功能合理,满足使用要求。(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0~6.(略)) | 对项目背景历史、自然条件、现状条件、空间环境有充分的认知。(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平面布局(0~6.(略)) | 平面布局合理,符合正常使用需要,交通流线组织;清晰、顺畅、互不干扰。(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方案设计(0~7.(略)) | 方案设计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相关的设计规范,质量目标明确,设计方案、设计手法、设计元素等要素能充分体现设计理念并能具体落实在设计方案上。(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 解决方案(0~7.(略)) | 主要空间的立面做法,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具有实际解决方案。(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 质量控制(0~6.(略)) | 设计质量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进度计划(0~7.(略))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对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提出合理可行的设计措施。(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 合理化建议(0~6.(略)) | 对各专业重难点进行分析,建议方案完整、科学、可行、经济、措施得力。(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0~7.(略)) | 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 后续服务(0~6.(略))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略) 设计方案总篇幅要求:(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0~3.(略)) |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建筑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 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