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略)年网路运营
中心分拣设备易损件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略)年网路运营中心分拣设备易损件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述:(略)
四、采购内容:
1.确定2家供应商(1主1备)为网路运营中心提供分拣设备易损件货物,服务期2年,项目预算(略).(略)万元。
2.资金落实情况,费用由市分公司自行承担,按实际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略)
(2)本项目分为1包,报价形式为:(略)
(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略)年度财务报告或近两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须提供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略)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注:(略)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
2.采购文件售价:(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开标会议。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s:(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姓名:(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十、监察部门: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