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略)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后)(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提供);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格式见后)(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8.投标人应为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9.如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后)。
(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