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土地矿产违法项目勘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项目概况
党中央对自然资源保护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严起来”已成为当前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查处工作的总基调。为全面适应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履职尽责的需要,各级执法机构需切实加大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提高执法震慑能力。为准确测定土地矿产违法范围,确定违法面积,需对土地矿产违法图斑进行勘测并出具测绘报告。
二、技术规格等标准:
1.项目内容
按照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要求,需对沈阳市内十区违法占地及采矿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结合近三年专项执法、自然资源督察、上级交办转办、其他单位移送等相关工作,预估沈阳市内十区需组织土地矿产违法项目勘测(略)件,其中(略)件土地违法项目,2件矿产违法项目勘测(具体勘测件数以实际为准)。
(1)土地矿产项目测量
根据自然资源执法部门需求对土地矿产违法范围进行现场测量。
(2)出具项目测量报告
按需求出具土地矿产项目测量报告,并对项目内用地类型进行分类。
(3)无人机项目测量
对大面积土地矿产图斑和因特殊原因人员无法到达等图斑,进行无人机测量,通过无人机影像数据确定项目范围和面积,从而出具测绘报告。
(4)制作成果数据库及成果归档
制作土地矿产项目成果数据库,并将最终成果进行打印、装订、归档。
2.主要依据
(1)《工程测绘基本技术要求》
(2)《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3)《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
(4)《低空数字航摄与数据处理规范》
(5)《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
(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7)《1:(略)
(8)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3. 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略)
(2)高程基准:(略)
(3)投影:(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介质形式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