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略) 2.服务期限:(略) 3.服务地点:(略) 4.服务要求:(略) 5.标包划分:(略)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财库〔(略)〕(略)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略)〕(略) 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2.**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略)〕(略)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略)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略) 2.地点:(略) 3.售价:(略) 注:(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3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