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市东港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二标段(排水管网提升改造EPC项目)已由日照市东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略)】(略)号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标段划分:(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计划投资额:(略)
2.7质量要求:(略)
2.8承包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其他在施项目上未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 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邮 编:(略) | 邮 编:(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传 真: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