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经济标:(略)技术标:(略)商务标:(略)?????????企业实力 ?????????(略)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2(1) | 经济标 | 投标报价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略)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略)%(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略)分 |
注:(略)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2(2) | 技术标(设计文件) | 设计构思与创意 | 1.设计构思严谨,对项目性质、行业特点理解深刻、到位的,并对项目的功能定位、策略设计、应用创意新颖的得(略)-9分;2.设计构思一般,对项目性质、行业特点有一定的理解,对项目的文化定位、策略设计应用创意单一的得8-5分;3.设计构思较差,对项目的性质、行业特点理解不深,对项目所的文化定位、策略设计应用创意较差的得4-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 (略)分 |
平面规划
| 1.平面功能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与项目定位的契合度高且可行性强的得(略)-9分;2.平面功能布局较合理、分区较明确、与项目定位的契合度及可行性一般的得8-5分;3.平面功能布局一般、分区简单、与项目定位的契合度及可行性较差的得4-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 (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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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效果 | 1.方案效果图、排版质量高,设计文件深度、完整度优于设计任务书要求得(略)-(略)分;2.方案效果图、排版质量较高,设计文件深度、完整度较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得(略)-9分;3.方案效果图、排版质量一般,设计文件深度、完整度基本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得8-5分;4.方案效果图、排版较差、设计文件深度、完整度不太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得4-1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 | (略)分 |
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 | 1.重要技术措施优化设计合理,且充分考虑施工工艺深化界面处理手法得(略)-9分;2.重要技术措施优化设计一般、施工工艺深化界面处理手法一般8-5分;3.重要技术措施优化设计不全面、施工工艺深化界面处理手法考虑欠缺得4-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 (略)分 |
注:(略)2.技术标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2(3)
| 商务标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建筑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建筑师(研究员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最多得2分。(注:(略)2.项目负责人自 (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非厂房非住宅)设计业绩,有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略)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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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配置: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建筑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正高级建筑师(研究员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6.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上述人员个人具有多个注册资格证书按1个执业资格计算,职称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分。) | (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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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
企业实力
|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非厂房非住宅)设计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略)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 8分 |
企业业绩获奖表彰:投标人自 (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设计业绩,获得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有1个得 2 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有1个得 3 分,最多得 (略)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等级获奖计分,不重复计分)注:(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