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项目名称)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略)标(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A(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略)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深度或者高度(略)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达到(略)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占基坑总开挖面积的(略)%以上)工程 2.9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略).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略)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材料); ②合同; ③竣工验收证明(须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五方责任主体签章); ④反映深基坑内容的竣工图蓝图。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备注:(略) 2)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联合体合同业绩,则投标人必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除外),且须附原联合体协议书。 3)上述业绩资料中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五方责任主体签章)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省主体信息库”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制作链接;除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五方责任主体签章)外的其他业绩资料(如有)编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按要求制作链接或未按要求编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略) ?3.4.2自(略)年3月1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略) ?有限数量制:(略)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略)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2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