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 (如有) | 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提供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略)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特别提醒:(略)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证书核发地为江苏省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第(略)号)文件要求换领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略)年(略)月-(略)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 |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根据苏建招办((略))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略)招标人开标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建筑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对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需覆盖投标有效期)。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保函须符合招标人要求,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保函格式《见索即付投标保函》。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1)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2)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评标入围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2.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略)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二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略)%、(略)%)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略)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略)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略)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被评审作无效标处理,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略) 分¨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略)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方法二:(略)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 分,每偏低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略)分 |
2.3.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市政类信用得分*/%(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略)市政类信用得分为准。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