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不接受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略)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办公楼宇或办公园区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业绩(至少有1个业绩的服务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且业绩中的服务范围必须包含工程运维服务、对客服务(礼宾或会议服务或前台服务)、保洁、秩序维护、绿植租摆和餐饮等服务内容,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办公楼宇或办公园区3年及以上工作业绩,并提供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承诺餐饮服务分包单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