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略),(略).(略)元/年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押金(押金为第一年租金的(略)%) |
租金支付方式 | 起始年租金底价为成交价格。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略)月(略)日前支付。 |
租赁期限 | 5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详见《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养殖专业合作社、事业单位等,本次招租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报名。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略)-(略)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严重失信行为。3.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不存在未解决合同纠纷或法律争议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报名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无论持股比例)、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实际控制、被控制、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叠等关系的任何企业。4.报名企业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有成功运营大型养殖项目经验。5.意向承租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进场后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环评、水产苗种相关手续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经营。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if !supportLists]1.[endif]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模板);2. 标的状况确认书(模板);3.法人营业执照(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选传);5.企业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养殖业务相关资质、已运营的养殖项目规模及地点等证明材料)6.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略)7.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8.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承诺文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9.报名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与出租方无合同纠纷或法律争议声明(格式自拟)(略).项目经验:(略)(略).关键岗位从业证明:(略)(略).经营方案:(略)(略).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3.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以上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必须到实地查看,现场勘验确认忻城县陆基集装箱循环水生态养殖项目场地详情,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标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项目出租用途:(略)3.承租方需对该标的用途有全面了解,对市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为准确的定位和研判。4.承租方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内,其经营活动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水产苗种、安全生产、消防、劳动保障等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因承租方方经营行为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5.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场地内的日常维修产生的费用、电费、水费、物业费及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需要缴纳的费用。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忻城县陆基集装箱循环水生态养殖项目场地的规划用途、主体结构及经营范围;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以任何形式将忻城县陆基集装箱循环水生态养殖项目场地交由第三方实际经营使用。7.承租人须承诺,若竞租成功,将把本项目作为在忻城县发展水产生态养殖养殖产业的重要载体,并具备相应的持续投资和运营实力。8.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承租方应如期交还。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该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承租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届时出租方新的招租条件参与竞租。9.租赁期内,因承租方须承诺承租租赁物及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负责申报缴纳。国家法律或政策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税费除外。(略).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略).(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3月(略) 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转为履约保证金。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租赁合同(模板)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标的状况确认书 |
| 承诺书(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