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邮区中心多址整合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邮区中心多址整合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略)
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略)
四、资金来源:(略)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略).(略)万元(其中预估外包商需投入分拣模块工艺及信息设备约(略)万元,承载平台及月台建设约(略)万元;原设备剩余价值费用(略).(略)万元,其他为人工处理等费用)。具体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需求数量(万袋件) | 采购限价 | 预估金额(万元) | 权重(%) |
1-1 | 进口邮件处理 | (略)万袋件以下 | (略).(略) | ≤0.(略)元/袋件 | (略).(略) | (略).(略)% |
1-2 | (略)万袋件(含)-(略)万袋件 | (略).(略) | ≤0.(略)元/袋件 | (略).(略) | 8.(略)% |
1-3 | (略)万袋件(含)-(略)万袋件 | (略).(略) | ≤0.(略)元/袋件 | (略).(略) | 3.(略)% |
1-4 | (略)万袋件(含)以上 | (略).(略) | ≤0.(略)元/袋件 | (略).(略) | 1.(略)% |
2-1 | 出口邮件处理 | (略)万袋件以下 | (略).(略) | ≤0.(略)元/袋件 | (略).(略) | (略).(略)% |
2-2 | (略)万袋件(含)-(略)万袋件 | (略).(略) | ≤0.(略)元/袋件 | (略).(略) | 2.(略)% |
2-3 | (略)万袋件(含)-(略)万袋件 | (略).(略) | ≤0.(略)元/袋件 | (略).(略) | 0.(略)% |
2-4 | (略)万袋件(含)以上 | (略).(略) | ≤0.(略)元/袋件 | (略).(略) | 0.(略)% |
3-1 | 原设备剩余价值 | 原设备剩余价值支付费用 | (略).(略) | ≤0.(略)元/袋件 | (略).(略) | 3.(略)% |
注:(略)
2.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按实结算。
3.本项目上表报价中已包含合同期内进出口全流程处理过程中投标人支出的一切成本费用(含设备、承载平台月台建设等投入及新老设备的维修保养),普服邮件场内盘驳搬运等处理不再另行结算。
4.新投入设备(含工艺监控设备、承载平台、月台等)费在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量达到(略).(略)万袋件后,甲方不再结算。按调整后的单价结算,具体为:(略)
5. 原设备剩余价值费用支付:
(1)中标供应商参照合同条款第六条二十一款第4点支付原设备剩余价值费用,支付总费用=0.(略)元/袋件((略)万袋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邮件内部处理业务项目外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浙邮合审字{(略)}第(略)号)合同履行期间累计结算的总业务量),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支付尾款的(略)%给原设备供应商,并将剩余尾款分(略)个月全部支付完毕。
(2)需求方在投产初验开始日到(略)年8月(略)日期间,以中标供应商对原设备剩余价值报价投产初验开始日后的月外包结算业务量,按月支付费用给中标供应商,若支付总费用达到中标供应商对原设备剩余价值报价((略)万袋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邮件内部处理业务项目外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浙邮合审字{(略)}第(略)号)合同履行期间累计结算的总业务量),或者时间达到(略)年8月(略)日的,则不再支付该费用。。
6.结算业务量取数口径:(略)
(1)结算邮件种类:(略)
(2)进口邮件处理取数口径:(略)
取数说明示例:(略)
(3)出口邮件处理取数口径:(略)
取数说明示例:(略)
(4)以上全部取数均要剔除特安邮件量,特安邮件量取数路径:(略)
(5)取数路径如有调整,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
7.结算方式为分档累计结算:(略)
计算公式:(略)
实行旺季上浮结算约定:(略)
(1)旺季上浮价格结算的天数全年累计不超过(略)天,上浮比例(略)%。
(2)上浮结算时间段:(略)
(3)计算公式:
月正常结算额=a1×b1+a2×b2+a3×b3+a4×b4(a为分档价格,b为当月日均量分档后的区间结算总量)
上浮结算额=(c1×d1+c2×d2+c3×d3+c4×d4)(略) %(c为分档价格减去设备单价, d为当月上浮日日均量(当月上浮日总量/上浮天数)分档后的区间结算总量)
当月结算总额=月正常结算额+上浮结算额
8.供应商资源配置:
(1)负责场地生产车间现场配电箱出线端以下部分电力设施(含动力)及新增的监控设备、网络设施设备、生产数据接口接入使用及调试费、邮件处理所需的卸车设施、自动分拣设备、胶带机、伸缩机、叉车、智能安检机、窄带分拣机、RFID等各类生产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及日常运行维护及负责相关人员费用,供应商须负责需求方提供的生产终端、生产辅助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首批PDA由需求方提供,后续维修及报废更新由供应商承担,合同履约结束后可正常使用的PDA归还需求方,数量不少于需求方首批提供量。
(2)工艺设备信息技术规范(含承载平台和装卸月台)详见附件。
(3)分拣机分拣入格的信息、PDA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寄递平台连接并推送。
(4)新增和利旧主要分拣设备都要接入中国邮政设备AI错分报警系统、集中监控SCADA系统,并承担后续接口联调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续保服务费用。
(5)设备外观应符合邮政色彩规范要求,参见 Q/YB (略)-(略)《邮件处理中心形象规范》。
(6)投标人须承诺具备需求方利旧设备(包括摆轮矩阵和交叉带、窄带、NC等类型分拣机、传输及装卸设备等)的软硬件维修、优化、零配件更换等保证利旧设备正常运行的能力。如未提供承诺函将被否决投标资格。
(7)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需求方可利用的利旧设备替代本项目新增设备,甲方扣减相应的设备费用。
9.需求方配置:(略)
(略). 浙江省邮政内部处理环节外包评价不合格者(以最近一期发文为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报价
本次外包采购带设备外包,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包含嵌入式人员费用)、设备费(含不少于(略)万保额的设备财产损失险)、新老设备的维修保养、耗材(预制总包带牌)、辅助安检、代理服务费、税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相关一切费用。供应商投标时还须对所有设备(含工艺设备、承载平台、装卸月台建设等)的金额进行报价,如供应商拒绝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市场行情,报价将被否决,设备报价不参与价格分评审。
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按“量增价减”原则,并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需求方的嵌入式管理并支付相关费用((略)年实际嵌入式人员姓名、岗位、(略)年工作时长及实发收入详见附件),人员名单及人数根据需求方要求进行调整。
(三)现场踏勘:(略)
(四)述标环节:(略)
(五)服务期限:(略)
(六)服务地址:(略)
(七)需求单位:(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3 投标人资质
1.(1)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从事邮件(快件)处理外包项目的类似业绩,单个合同年度结算金额不低于(略)万元。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的各类资料如发票、结算明细单、收款证明等(至少提供一种但必须足额体现出真实性);(2)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设备项目,合同金额累计达2亿元以上,且须包含小件分拣机、胶带传输系统、窄带分拣机三大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的各类资料如发票、结算明细单、收款证明等(至少提供一种但必须足额体现出真实性)。
注:(略)
2.配套土建(含承载平台、装卸月台及新增独立基础,下同)施工单位相关资质:
(1)施工资质:(略)
(2)施工负责人资质:
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略)
(3)如投标人不具备配套土建工程相关资质,则允许投标人将配套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分包(分包商须满足施工资质要求,除必要的专业分包外,不得再次整体分包)。投标人须提供与分包单位的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以及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施工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文件。
注:(略)
2.2.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2.2.5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6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7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2.9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略)
2.2.(略) 本项目不接受杭州邮政分公司及下属单位的揽收(含前置集包)外包供应商参与投标;
2.2.(略) 投标人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略)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略)
注:(略)
4.3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线上及线下招标投标方式)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略)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5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略)
5.6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略)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略)
5.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8.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8.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8.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开标
6.1 开标形式:(略)
6.2 开标时间:(略)
6.3 开标地点:(略)
6.4 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 邮 编:(略) |
| 项目负责人:(略) |
| 项目联系人:(略) |
| 电 话:(略) |
| 电子邮件:(略) |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