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长江口航道养护环保项目((略)年监测和生态修复)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普陀区光新路(略)号(略)A层(略)室或发送邮件至(略)@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略)
2.2 合同期:(略)
2.3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略)
2.4 项目概况
长江口航道治理(略)余年来,始终坚持航道治理和生态环保的协调统一,开展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注重环保经费投入,持续性开展水文泥沙测验、河床地形测量、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监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和疏浚土综合利用等一系列工作,积极探索航道资源保护利用与河口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之路。
鉴于目前长江口航道维护疏浚工程量较大、长江口水域生态环境敏感复杂,为持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促进航道建养绿色发展,并为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和临时海洋倾倒区延期使用、选划和移位等工作提供资料支持,将持续开展安排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渔业资源监测、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和疏浚土倾倒区容量评估等相关环保工作。
2.5 招标内容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总体延续了长江口航道建设期和养护期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基本做法,拟开展以下专项招标:(略)
(1)A标段(维护疏浚和倾倒区使用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及分析)
①维护疏浚区及邻近水域环境监测分析。在长江口航道维护疏浚区及其邻近水域共布设水质监测站位(略)个,沉积物监测站位(略)个,生物监测站位(略)个。水质和海洋生物监测每年3次,沉积物监测每年1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①水文气象:(略)
②疏浚物检测分析。根据招标人采集提供的航道维护疏浚土样品((略)个),开展检测分析工作,每年检测1次,检测指标主要包括pH、铜、铅、锌、铬、镉、汞、砷、有机碳、硫化物、相对密度、粒度、油、(略)、DDT、多氯联苯、含水率等。并按《海洋倾倒物质评价规范 疏浚物》(GB(略)-(略))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疏浚物成分检测分析和倾倒疏浚物分类评价等工作。
③倾倒区环境监测分析。每个倾倒区内布设1-2个监测站位。水质和海洋生物监测每年3次,沉积物和生物质量监测每年1次(包含在航道维护疏浚区环境监测中一并开展)。其中,生物质量监测站位2个,即分别在2#倾倒区附近采集焦氏舌鳎鱼和5#倾倒区内采集棘头梅童鱼,测定其体内的重金属(锌、铅、铬、总汞、镉、铜)、石油烃和砷的含量。并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年度水下地形测量成果,分析倾倒区使用状况及其对周边水域环境影响。
④在以上监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略)年度长江口航道养护维护疏浚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报告》和《(略)年度倾倒区使用影响跟踪监测报告》各1册;同时汇总整理其他标段监测成果和数据,牵头开展环保监测综合分析,组织编制《(略)年度长江口航道养护维护疏浚环保监测总报告》1册。
(2)B标段(渔业资源影响跟踪监测及分析)
①渔业资源监测。在长江口水域布设(略)个监测站点,开展渔获物单拖网调查(须经渔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每年监测2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渔获物的种类组成、重量(尾数)组成、资源密度和幼体百分比。
②主要经济水产生物监测。搜集上海市农业主管部门相关研究机构关于中华绒螯蟹成蟹、凤鲚、刀鲚、日本鳗鲡主要经济水产生物汛期监测资料,每年1次。成果内容应包括经济水产生物的数量分布、资源密度、生物学特征、渔场分布及变化等。
③导堤人工牡蛎礁礁体底栖生物及邻近海域游泳动物监测。在北槽深水航道导堤上布设6个取样点,每年监测2次。底栖生物和鱼类的监测内容包括种类、密度、生物量、群落结构、生物多样性等。
④在以上监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略)年度长江口航道养护渔业资源评估监测报告》1册,并协助C标段承担单位开展航道养护生态修复评估。
(3)C标段(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及评估)
①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每年1次。增殖放流水生生物物种及数量应符合长江口水域生态要求和《长江中下游区重要江河增殖放流适宜性评价表》规定,放流地点及时间应科学选定,实施放流活动须主动接受渔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同时,要注重提高增殖放流实际效果,创新增殖放流宣传形式,积极营造长江口航道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保护河口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②在增殖放流的基础上,结合B标段渔业资源和导堤人工牡蛎礁礁体底栖生物及邻近海域游泳动物等监测成果,开展航道养护生态修复评估,编制《(略)年度长江口航道养护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及评估报告》1册。
2.6 技术和质量要求
按照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工作大纲)编制要求”开展本项目工作大纲编制,并根据审定后的工作大纲完成本项目既定的各项任务。
在项目开展期间,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有权对项目实施思路、技术路线和工作内容等进行局部调整,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做出的调整,并保证按标准完成项目工作。
本项目取得的成果质量应达到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指交通运输、环保、农业、海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7 成果专利要求
本项目取得的专利成果等由承包人与招标人共同拥有,未经招标人同意,本项目取得的监测资料及分析成果,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2.8 其它要求
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开展,招标人将向承包人无偿提供部分长江口现场水下地形、水文泥沙观测成果资料及航道维护疏浚资料等相关基础数据。承包人应自行全面收集近年来长江上游来水来沙资料、河口水文气象条件和长江口水域相关涉水工程建设情况,以及由承包人自行开展或其它相关涉水单位开展的长江口区域各类水下地形、水文泥沙观测成果等基础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略)-(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略)年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略)-(略)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年份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