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G(略)平顶山至宜昌高速公路豫鄂界至双沟段(襄阳至新野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和《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略)平顶山至宜昌高速公路豫鄂界至双沟段(襄阳至新野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略)〕(略)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略)平顶山至宜昌高速公路湖北省豫鄂界至双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略)〕(略)号)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略)平顶山至宜昌高速公路豫鄂界至双沟段(襄阳至新野高速公路)一期土建工程(不含襄阳东枢纽互通)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略)〕(略)号)批复。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汉江襄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本次批复的路段设桥梁(略).5m/(略)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特大桥(略)m/2座、大桥(略)m/(略)座、中桥(略).5m/5座、小桥(略)m/(略)座;互通式立交2处(朱集、双沟);服务区、通信监控分中心、养护工区各1处。
主线采用设计速度(略)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略)m、分离式路基宽度(略).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略)
本标段范围内的主要桥梁包含:(略)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其他:(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略)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略)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略)
例1:(略)
例2:(略)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略)%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略)
例:(略)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本招标项目对应的初步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监理单位(北京路桥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略):(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湖北汉江襄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湖北省襄阳市东津商务大楼B座8楼 | 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略)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略)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附 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XXTJ-2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3、证明材料应附:(略)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XXTJ-2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备: 1、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略)年、(略)年、(略)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须联合体牵头人填报并提供证明材料。
2、“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以投标人所附最近一年度((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注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
3、证明材料应附:(略)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1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XXTJ-2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公路工程项目情况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4、同一标段路基工程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共同完成施工任务的,该路基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且同一标段路基工程施工任务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的业绩予以认可,除需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外,还需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8、投标人的路基施工业绩中里程的认定标准不需要扣除桥涵和隧道长度。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略)、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略)、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XXTJ-2 |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也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且均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担任过1条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
项目总工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担任过1条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职称; (2)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类似公路工程项目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八、资格审查资料(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类似项目业绩(主要人员)网页截图示例)。
4、同一标段路基工程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共同完成施工任务的,该路基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且同一标段路基工程施工任务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的业绩予以认可,除需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外,还需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8、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中高速公路里程的认定标准不需要扣除桥涵和隧道长度。
9、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
(略)、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略)、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略)、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略)、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内容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签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商务及技术文件)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略)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略) 注:(略) |
5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写明联合体各成员所承担的份额。国有企业作为牵头人的,民营企业承担的份额应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略)%;民营企业作为牵头人的,国有企业承担的份额应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略)%;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内容 | 投标保证金 |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8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内容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营业执照。 |
9 | 资质证书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资质证书查看链接中,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中资质的有效资质证书。 |
(略)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
(略)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略) |
(略)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4、证明材料应附:(略)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略) |
(略) | 财务状况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略)年、(略)年、(略)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须联合体牵头人填报并提供证明材料。 4、“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以投标人所附最近一年度((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注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 5、证明材料应附:(略)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1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略) |
(略) | 类似项目业绩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公路工程项目情况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5、同一标段路基工程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共同完成施工任务的,该路基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且同一标段路基工程施工任务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的业绩予以认可,除需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外,还需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7、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9、投标人的路基施工业绩中里程的认定标准不需要扣除桥涵和隧道长度。 注:(略) |
(略)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也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且均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略)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担任过1条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担任过1条近5年内交工验收的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职称; (2)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类似公路工程项目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八、资格审查资料(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类似项目业绩(主要人员)网页截图示例)。 (4)同一标段路基工程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共同完成施工任务的,该路基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且同一标段路基工程施工任务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的业绩予以认可,除需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外,还需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8)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中高速公路里程的认定标准不需要扣除桥涵和隧道长度。 (9)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 ((略))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注:(略) |
(略)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及其附属单位;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略))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 ((略))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 ((略))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北京路桥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 |
(略)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仅适用于第二信封)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的签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3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略) 注:(略) |
4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内容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第二信封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 (2)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投标报价; (3)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4)第二信封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5)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
5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对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
6 | 其他情形 |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指第二个信封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2)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7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仅适用于第二信封)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附表1标段划分表
序号 | 标段号 | 桩号,里程(km) | 工程内容 |
1 | XXTJ-1 | K6+(略)~K(略)+(略).(略) | 桩号K6+(略)~K(略)+(略).(略)里程范围内的的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沿线“三改”工程及临时工程(不包括涉铁工程)及全线路面工程、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由投资人自行施工建设)。 |
2 | XXTJ-2 | K0+(略)~K6+(略) | 桩号K0+(略)-K6+(略)里程范围内的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临时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备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