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关于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水防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略)万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救灾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略)
2.3 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
施工Ⅰ标段:(略)
施工Ⅱ标段:(略)
施工Ⅲ标段:(略)
监理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略)
(2)资质要求:(略)
(3)信誉要求:(略)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略)
(2)资质要求:(略)
(3)信誉要求:(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获取时间内,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项目确认。(2)网上确认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5.2递交方式:(略)
5.3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与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陕西省水利厅》网站发布。
8.提出异议的渠道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