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一医院危险化学品废液处置服务第二次院内调研公告
一.项目概况:
南京市第一医院三院区(长乐路院区、河西院区、南院)日常运营及科研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化品废液处理项目,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参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二.报名人资质要求,报名人应完全满足下述要求,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能为医院保守技术秘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持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废物运输),或与具备该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文件接收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文件接收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不允许挂靠、借用资质行为、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6、熟悉、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7、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有承揽医院类危化品废液处置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略)
技术联系人:(略)
四、报名:
1、院内调研文件由商务、技术两部分内容组成,合订成册后提供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密封报价(报价按 /元/公斤)。第一次已报名无需再次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略)
3、报名地点:(略)
五、调研形式
医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价格及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调研时间
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及授权函参与调研。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报名公告媒体发布,报名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第一医院官网或公告栏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