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充电网络升级项目(一期)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略)]A(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麒麟智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潭麒麟智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光储充充电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项目规模:(略)
2.3. 招标主要货物(服务):(略)
2.5.交货地点:(略)
2.6. 质量要求:(略)
2.7. 交付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并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还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有效的充电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同一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以设备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略)
注:(略)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略)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址:(略)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略)
开户银行:(略)
帐户名称:(略)
帐 号:(略)
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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