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建设(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建设(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滨政服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海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滨海县海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注:(略)
2.1.5质量要求:(略)
注:(略)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略)
注:(略)
(2)采购质量标准:(略)
注:(略)
(3)施工质量标准:(略)
注:(略)
(4)其他:(略)
注:(略)
2.2招标内容及范围:(略)
2.2.1 设计招标内容为用地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勘察、规划、方案设计;
(2)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如下:(略)
(4)绿色建筑咨询服务。
(5)由甲方单独委托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市政配套专业公司所进行的专业管线设计除外。
2.2.2 施工招标内容及范围:(略)
2.2.3 材料及设备采购内容及范围:(略)
2.2.4 手续协助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略)
(2)验收、交付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略)
(3)办理过程中相关费用:(略)
2.2.5 竣工交付:(略)
2.2.6 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7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招标人保留对所建设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且不补偿由此带来的费用调整。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如地勘等分项工程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招标人同意后与具有相应分项工程资质能力的分包单位签订分项工程分包合同(其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做好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注:(略)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略)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d.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略)
3.4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施工业绩:(略)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略)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注:(略)
3.5投标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从(略)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6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略)-(略),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略)
3.9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略)
8.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略)
8.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略)
8.4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略)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略)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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