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采购人所属永登公司(略)年原煤进行公开采购,诚邀有供货能力的合格响应人参加响应。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采购人下属永登公司(略)年原煤预采购量,数量为6.(略)万吨(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1.2采购范围
本次原煤采购的范围为:(略)
具体交货地为:(略)
1.3资格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线上资格审核方式,有响应意向的响应人均可报名参加,并上传相关资质文件:
1.3.1须为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1.3.2须具备相应供货业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需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及收付款票据原件作为佐证材料):(略)
1.3.3须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1.3.4在采购人系统内及区域内同业中,无不良供货记录、无不合格评价。
1.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天眼查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1.3.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响应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响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响应,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两家及以上响应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响应。
1.3.7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b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c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d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e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f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g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h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i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眼查”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j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k响应人在采购人组织的历次采购业务中选后弃标;
l响应人在采购人(略)年原煤供应中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1.4采购要求
1.4.1响应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递交响应保函,并参与后续响应活动;
1.4.2响应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的原煤质量指标进行报价(各子公司原煤质量指标有区别),本包件的具体指标为:
煤源地:(略)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略)Kcal/kg;
2)固定碳—Fcd>(略)%;
3)干燥基灰分—Aad≤(略)%;
4)干燥基挥发分—Vad:(略)
5)全硫—St≤1.0%;
6)水分:(略)
说明:(略)
1.4.3响应人须严格按采购人规定的煤源地进行报价,若响应人中选后擅自变更货源、掺假、以低价中选后拒不履约,或提出不合理涨价要求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将其列入采购人惩戒名单,并按约定扣除响应保函对应金额的违约金。
1.4.4响应人中选后不得擅自变更货源源头;确需变更的,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对应子公司实地考察、取样化验,综合成本测算并履行审批流程后,方可予以调整。
1.4.5中选单位在供货过程中,执行如下验收规则:
a首批货物进厂后“先卸车后化验”,如质量合格则下一批次继续执行“先卸车后化验”,以此类推。
b首批货物进厂后化验结果不合格,由子公司书面致函要求整改,中选单位下一批次货物进厂执行“先化验后卸车”,质量合格予以卸车,质量不合格全部退回;
c 中选单位连续3次化验不合格,采购人所属子公司有权暂时要求其停供并书面要求在规定时期内整改,若整改后质量仍不达标,由采购人所属子公司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供应链管理部审核后可对其预分配量进行下调;
d 中选单位在中选周期内月平均指标持续3次(含)以上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次年不允许参加响应。
e 化验方式及结果以采购人质控管理办法规定为准,中选单位对质检结果存有异议,可申请共同取样并分送第三方机构检测。
1.4.6若遇市场发生重大波动,价格上行时,采购人有权结合变动幅度、同行业对标情况、成本承受能力等因素,按采购人制度及规定流程报批后,对价格进行适度修正与调整,调整期间中选单位不得发生断供、停供、减供等影响正常供应的行为,否则按违约处理;价格下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场实际变化,按照统一规则及时进行下调,中选单位应予以接受并严格执行。
1.4.7响应人若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a响应人应严格遵守国家资源开发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存在违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禁采购或使用无合法手续的煤炭资源,一经查实存在上述行为的;
b响应人未按采购人要求逐项上传相关资料,存在资料整体打包上传、漏传、错传等不符合规定情形的。
1.5付款方式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略)号)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本次采购按照水泥行业惯例设定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规则:
1.5.1响应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要求,在自愿接受采购规则特别是付款方式的前提下参与响应,并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进行承诺;
1.5.2按照水泥行业惯例,本次采购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为主,滚动结算,账期自收到发票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略)天。
1.6 采购安排
1.6.1采购组织人
采购人下属的招标中心为本次采购的组织人,负责本次采购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调事宜;
1.6.2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网上公开的方式,响应人须登陆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采购交易平台(http:(略)
1.6.3购买采购文件
响应人通过资格审查后,须在(略)年3月(略)日-(略)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以电汇形式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1,(略)元/包件的采购文件费用(同一贸易供方购买包件数量不得超过3个)。采购人确认收到标书费后,将为响应人开通采购文件下载权限,文件费用一经缴纳。除采购项目终止采购的情形外,不予退还;若出现采购项目终止采购的,由招标中心退还已收取的采购文件的费用。
1.6.4响应保函
1.6.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本次响应担保金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电汇等其他方式。
响应人确认接受本采购文件要求并确定参与响应的,须在(略)年3月(略)日(略):(略)
1.6.4.2响应保函要求:
(1)担保方式:(略)
(2)保函受益人:(略)
(3)保函有效期要求:(略)
1.6.4.3保函核验方式:
(1)线上核验:(略)
(2)线下核验:(略)
1.6.4.4若响应人提交的响应保函存在真实性、有效性不足,或不符合本条款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开通网上响应权限、拒收响应文件,或由评审委员会依法否决其响应资格。
1.6.4.5若响应人开具的为纸质保函,上传附件后须将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采购人,邮寄地址为:(略)
1.6.4.6中选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人所属对应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略),(略)元,有效期为(略)天。若中选单位持续供应满3个月且履约良好,可向采购人所属对应子公司提交书面退还申请,经该子公司同意审核后,可予以退还,但中选单位的履约承诺及责任不因此免除。
1.6.4.7若响应人出现中选后拒不履约、违反本采购文件约定或其他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依据响应保函约定,向保证人索赔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以弥补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6.5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账户: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响应人缴纳标书费时须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如:(略)
1.6.7 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略)
(2)响应截止时间:(略)
(3)开启时间:(略)
1.7 评标方法
1.7.1本次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响应人仅限一次报价。整个评审过程均在采购交易平台组织实施。项目开启后,根据响应人报价排名由低到高排序,由评审委员会集体决议,淘汰经评审为“无效报价”的响应人后,根据响应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拟中选单位。
1.7.2采购人充分尊重市场供给规律,坚持以“成本最优、能耗最佳、性价比最高”的核心原则,综合考虑煤源、质量、渠道、消耗及对生产的影响程度等关键因素,评审时按以下优先级择优选择中选单位:(略)
1.7.3若响应人报价出现如下情形时,经采购人项目组集体协商,并征得现场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列为“无效报价”并不予采纳:
a采购人根据响应人所报货源地出矿价并结合开标当日市场运价核算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
b响应人的最低报价严重背离采购单位或项目组成员一致认同的市场供给规律或市场行情价格;
c响应人为恶意中选入围或降低产品(服务)质量所报的最低价;
d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不能响应我公司实质性要求,或附加我公司在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其它条件的;
e响应人在公司系统内曾低价中选却未履约的,或最低价响应人在公司系统内日常履约表现与保供能力较差的;
f响应人在天眼查或信用中国中有多项与采购项目业务类似的被告、被执行人、司法惩戒等违约记录;
g响应人无法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过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财务报表中显示存在负债率居高不下、现金流长期恶化、偿债能力较弱、实际认缴资本小于其负债等财务状况不佳的现象,有可能影响其实质性履约或违约后无法追偿的情况;
h响应人在公司系统内出现2次以上最低价中选后不履约或未实质性完成履约的;
i经评标专家(项目)组集体协商并征得现场监督人员同意,存在最低价不成立的其它原因。
1.8拟中选单位数量
本次采购确定1家中选供应商,该中选供应商同步纳入(略)年原煤合格供应商库管理,若出现直采单位或中选供应商无法保障供应的情况,将从本年度入围供应商中寻源补充,确保采购供应稳定。
1.9 调价原则
本年度原煤采购执行“矿价+运价”联动调价机制,具体条款如下:
1.9.1采购时确定原煤货款价格,若煤矿出厂价格发生调整,原煤货款价格按同幅度同步调整。
1.9.2运价以开标当日价格为基准价,若运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由采购人确定调整幅度,对供货价格进行统一调整;
1.(略) 其他要求
为提高工作效率,响应人如若中选,签订合同前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办理合同专用电子签章。
1.(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祁连山水泥“采购交易平台”及“中国采购响应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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