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各二级单位(含独资、控股企业)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为各单位在(略)-(略)年度国内主要工程项目需用的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框架集中采购,本次计划采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业主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公司概况、招标范围
1.本次集中采购招标的污水处理设备部包括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各二级单位(含独资、控股企业)(略)-(略)年度所需,框架协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框架采购入围供应商名单公布为止。
除有特殊情况外,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各二级单位(含独资、控股企业)将在项目落地、具体采购需求明确后,根据此次招标结果,优先向所属包件的全部或部分入围供应商发出二次报价邀请(二次询比价时入围供应商可直接参与,也可授权其代理商参与报价,但要投标承诺不变),最终选择经济性最佳的供应商确定为最终成交单位,不再另行单独招标。不配合二次报价入围供应商,取消其入围资格。
2.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包件一:
区域划分 | 设备名称 | 设备日处理量m3/d | 数量/台套 | 出水指标 | 满足标准 |
西南地区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须为一体化设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华南地区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长运距地区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其他地区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2 | 一级A标 |
包件二:
区域划分 | 设备名称 | 设备处理量m3/h | 数量/台套 | 出水指标 | 满足标准 |
西南地区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华南地区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长运距地区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其他地区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一体化生产污水处理设备 | (略) | 1 | 一级排放标准 |
供应商负责提供设备的相关技术服务、设备是安装施工方案编制与交底、设备是指导安装与调试、现场培训等服务,并提供详细的污水处理设备占地面积、土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部负责设备基础的土建施工、预留安装位置、污水处理后的水质取样送检工作。
区域划分:(略)
西南地区:(略)
华南地区:(略)
长运距地区:(略)
其他地区:(略)
3.交货时间
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交货。
4.需用地点:(略)
5.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其它
以上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需求数量未达到起订量(包括但不限于)等理由拒绝供货。若因各种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7.性能考核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标的物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需提近3年((略)-至今)投标产品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设备检验报告(包件一:(略)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参与。
4、投标人在近3年((略)-至今)包件一:(略)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文件结束时间前(略)年3月(略)日(略):(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略)年(略)月 (略)日 (略):(略)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开标由“采购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果。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含税价评审)。
遵循的原则:(略)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略)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略)家时,首先按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略)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修正的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略)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略)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主管单位:(略)
地 址:(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 位:(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十、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