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电石原料制样间除尘改造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电石原料制样间除尘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3月(略)日(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预算:(略) 质保期:(略) 总工期:(略) 二、采购范围 1.根据制样间出具设计图纸并土建改造施工; 2.采购除尘设备设施并现场安装。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人须是环保除尘系统的制造商(参数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或上述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并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验为准)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资不抵债、责令停业、破产等状态;(提供近一年((略)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7)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件)的响应; (8)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响应时间及地点 响应时间:(略) 响应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