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略)甬莞高速公路台州机场支线
特许经营者招标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台州市路桥区交通运输局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 3 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网站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台州市路桥区交通运输局
(略)年(略)月(略)日
G(略)甬莞高速公路台州机场支线
特许经营者招标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1、问:(略)
答:(略)
2、问:(略)
答:(略)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略)
2、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5款修改为:
5.5 非电子保函递交时间:(略)
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6)修改为“(6)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规定;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扫描件”。
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标前页”收费期修改为:
收费期:(略)
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投标文件附表格式”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补充备注5:(略)
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投标承诺函”补充((略)):
((略))我方同时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期间,本项目投标所需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