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开放大学人民东路校区绿化提档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开放大学人民东路校区绿化提档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金华开放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实施主要内容为金华开放大学人民东路校区绿化提档工程,工程造价(略).(略)元;
2.2 招标范围:(略)
2.3 工程建设地点:(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工程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之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 投标人须提供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
4.4 投标人须提供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4.5按招标公告第3.2、3.3、3.4这三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方式:(略)
6.报名时间:(略)
7.获取地点:(略)
8.开标时间:(略)
9.开标地点:(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