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政办发〔(略)〕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略)〕(略)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略)〕5号)规定),现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康分中心(略)年协定存款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项目内容:(略)
四、投标人资格:
参与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投标银行)须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金融业务委托合同的委办银行。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
2.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且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的,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1、2项内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报名起止时间:(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略)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六、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起止时间:(略)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2、招标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