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及《江西省超限治理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万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依法于(略)年1月(略)日发布《(略)年超限卸载土石方处置的公告》向社会寻找权利人,截至申领截止日期(略)年2月(略)日,尚无权利人前来认领,现该批土石方依法视为无主财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公开竞价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万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略)年度((略)年1月1日至(略)月(略)日)执法过程中依法对超限超载车辆卸载的土石方,现存放于万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桂江治超点。该批土石方以整体打包形式拍卖,起拍价:(略)
标的具体构成:(略)
二、竞买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三、竞买须知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公开竞价”原则,至少2人报名才能形成有效竞价,不足2家将流拍或延期。
2.意向购买人务必前往拍卖地点现场看样,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包括数量、品质、堆放情况等),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自愿承担标的相关全部风险。
3.竞买人按本公告要求完成保证金缴款,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本次拍卖竞价。
4.买受人若出现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未在规定期限内清运标的物等违约情形,视为流标,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单位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均按现状处置,我单位对其数量、品质、性能、隐蔽瑕疵等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标的后续任何质量、使用责任。
四、拍卖安排与具体操作流程
(一)拍卖基本信息
1.拍卖方式:(略)
2.拍卖时间:(略)
3.拍卖地点:(略)
(二)保证金缴纳流程(金额:(略)
4.提交申请:(略)
5.资料审核:(略)
6.保证金缴纳:(略)
7.凭证核验:(略)
8.保证金处置:
若未成交,则在拍卖结束后,我单位对接县财政局在次月月底前全额无息退还至竞买人提报的《缴款申请单》内填写的账户内;
若成交,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付清全款且完成标的物清运后,凭《移交确认书》办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退还日期同为次月月底前;
违约情形:(略)
(三)拍卖竞价流程
1.现场核验竞买人保证金缴款凭证,确认竞买资格;
2.现场宣读拍卖规则、标的情况及违约条款;
3.公开拆封竞买人密封《报价单》,现场公示报价信息;
4.按“满足底价、最高价者成交”原则确认成交结果,现场公示;
5.成交人与拍卖单位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非成交人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6.拍卖全程录音录像,全程接受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监督,拍卖结果现场生效。
(四)成交价款缴纳流程
1.缴款期限:(略)
2.申请开票:(略)
3.银行缴款:(略)
(五)标的移交与清运
1.买受人在签订完《成交确认书》后第5个工作日凭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银行转账回单、价款到账电子票据,前往拍卖地址签署《移交确认书》,完成标的权属移交;
2.标的移交后,买受人须在(略)日内自行负责将所购物品全部清运完毕,清运路线、运输方式由买受人自行规划。
3.清运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安全及环保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清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移交确认书》向拍卖单位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5.拍卖单位接收到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我单位财务人员对接县财政局在次月月底前全额无息退还。
六、拍卖相关附件及提交要求
1.《拍卖报价单》:(略)
2.《缴款申请单》:(略)
3.《成交确认书》:(略)
4.《移交确认书》:(略)
七、拍卖会参与监督人员
万安县交通运输局:(略)
万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略)
万安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略)
八、特别声明
1.标的移交后,其权属、处置、使用等全部权利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我单位不再承担任何后续责任。
2.我单位对本次拍卖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保留在必要时中止或终止拍卖活动的权利。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单位另行通知,补充通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对接部门:(略)
联系地址:(略)
咨询时间:(略)
咨询电话:(略)
特此公告。
附件:(略)
2.《缴款申请单》
3.《成交确认书》
4.《移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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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