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第一阶段市级食品安全抽检(4包:(略)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年度第一阶段市级食品安全抽检(4包:(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略) 4、采购需求:(略) 5、合同履行期限:(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具备国家有关认证认可机构予以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范围需覆盖本项任务中全部品种检测项目(略)%及以上检测能力,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省内企业)”查询);信用中国和信用山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9除单一来源采购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略)资格审查方式:(略) 注:(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售价:(略) 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投标文件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投标人(http:(略)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我要注册)。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电子签章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略) 1、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略) 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我要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2、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略) 五、解密时间 时间:(略) 操作:(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 (1)招标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的中标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在中标公告中将公示中标价格、打分结果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其未中标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 “去标识化”(暗标)评审
依据《济宁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去标识化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济财采〔(略)〕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去标识化”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和“暗标”分开,同时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暗标”评审的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略)年3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