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道路积尘负荷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道路积尘负荷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省网)SDGP(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后,可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验收情况续签合同,续签周期为一年一次,累计签订不超过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具备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略)
3.6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略) 资格审查方式:(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略)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略)
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必须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我要注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主页右侧系统入口下面的供应商注册。
2.采购文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