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略)国道北侧罗源交通大楼招租 标的名称:(略) 项目编码:(略) 价格说明:(略) 一、竞价标的:(略) | 标的名称 | 建筑 面积(㎡) | 第一年至第二年月 租金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 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略)国道北侧罗源交通大楼 | (略).(略) | 9.(略) | (略) |
注:(略)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略)国道北侧,总层数7层,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标的有产权证和土地证。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2、租赁标的现处于闲置状态。由产权方授权福州罗源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出租方)负责经营管理。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提示:(略) 三、租赁用途:(略)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福建省港口集团及其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按本合同承租用途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因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造成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承租方停业或无法经营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并且,承租方不得因上述原因拒绝向出租方及物业服务方支付应支付的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燃气、通讯及各种税费等。因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等原因导致出租方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或遭受到其他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出租方仅提供现有租赁物给承租方使用,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借给第三方。 3、承租方对租赁物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用水、用电、装修等)不得影响出租方或租赁物周围第三方的正常运作,否则由此造成出租方与第三方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及该租赁物内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并负安全保障、维护保养之全面责任。承租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设施、设备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租赁期间,出租方或其授权的物业服务方对承租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并要求承租方整改,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及其附属物损坏或灭失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因承租方未妥善使用和维护租赁物而导致出租方或第三人损害,其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略) 七、竞价报名截止时间:(略) 八、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