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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遴选有害生物消杀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项目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相关资质内容(需详细显示经营范围;如无,请上官方平台查询并打印)。
(六)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七)服务人员须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至少1名为四级或四级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有害生物消杀服务,按服务次数及单价付费。全年总预算(略)万元。详细需求见附件1。
四、合作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我院将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达到我院的服务标准及各项要求、且双方均对继续合作无异议,合同可续期一年。
五、关于异常低价的问题处理方式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略)〕2号)等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况,我院将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略)%的;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略)%的;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的;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相关供应商须在按评审小组要求的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如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六、遴选方式
我院对供应商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供应商得分情况对候选人进行排名。
(一)报名方式:(略)
(二)现场勘察:(略)
(三)评审谈判:(略)
七、响应文件要求
(一)独立密封装订成册,一正一副,谈判现场密封递交。
(二)响应文件需在响应文件模板的基础上编排,内容可以增加,不得删减(模板提到可以删减的除外)。
八、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p.gov.cn)招标投标栏目公告,请留意。所有在该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附件:(略)
附件:(略)
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
(略)年3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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