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飞院本部(略)年度废旧物资处理比选公告
为妥善处理学院本部非固定资产类废旧物资,现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回收处理单位,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回收处理服务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业主:(略)
3.项目内容:(略)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略)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如果已属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意向投标人须知
需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参与现场踏勘获取踏勘回执后方可联系经办人获取比选资料。
五、现场踏勘时间
(略)年3月(略)日上午9:(略)
六、参加比选的文件资料递交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选的资格证明材料、报价和比选文件及踏勘回执的递交方式为:(略)
2.报送邮箱名称:(略)
3.报送时间:(略)
4.报价和比选文件的格式和内容必须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制作和报送,必须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资料:(略)
(1)格式1:(略)
(2)格式2:(略)
(3)格式3:(略)
(4)格式4:(略)
(5)踏勘回执
注:(略)
5.报价和比选文件制作好加盖公章后,原件由参加比选方自行留存;报送至指定邮箱的电子资料必须由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扫描为PDF文档方式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七、比选结果公告
本项目比选结果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八、特别说明★
1.中选服务商必须留存递交的资料文件原件,由业主核对和中选服务商通过邮箱递交的资料文件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将取消其中选资格,业主按下一顺位确定中选服务商。以此类推。
2.严禁中选服务商转包处理。
3.中选服务商弃标,将被列入黑名单并通报,今后将不得参加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下属所有单位招投标活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经办人:(略)
电 话:(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