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格要求:(略) 专项资格要求:(略) ①设计资质:(略) ②勘察资质:(略) ③施工资质:(略) ④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略)kV 及以上资质。 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近(略)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及以上新能源风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完成至少2个及以上新能源风电工程设计业绩与2个及以上新能源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EPC、施工总承包业绩中至少有一个必须是混塔结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提供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人有权认定该项业绩不合格处理;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1.须为投标人在编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或建筑专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政府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至少有2 个及以上风电工程的施工或EPC总包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的证明,其中一个必须是混塔结构。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项目经理任命书等证明文件。 (6)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设总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设总须为公司正式职工,且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须具有至少担任2个及以上新能源风电工程项目的设总(包括施工图设计)的经历,其中一个必须是混塔结构,并提供担任职务的证明材料(委任书、合同证明)。 (7)投标人拟派专职现场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须提供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 (8)其他要求:(略) (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同联合体的成员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需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注明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 家。 4)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