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泰安市岱岳区石汶河黄前水库上、下游段治理工程(上游段) 第二批已经泰安市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泰岱行审字〔(略)〕(略)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泰安市岱岳区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监理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石汶河黄前水库上游段治理范围为设计桩号(略)+(略)~(略)+(略),治理长度长(略).(略)km,包括段河槽与岸坡整治工程,长度(略).(略)km,护砌工程(略)处,长度1.(略)km。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其中:(略)
3.规模小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水利相关专业)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2施工1-3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次招标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
| 地址:(略) |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