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2.报价范围:(略)
3. 本项目给出《巴南区廉租房日常维修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该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比价范围内明示或暗示的工程项目的总承包管理费(含协调费等)、专业设备材料费、人工费、建筑设备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以及比价申请文件、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等,并满足政策性文件及巴南区现行执行的相关文件的要求。
4.本项目比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比价申请人采用统一下浮比率方式报价。比价申请人对本项目的比价申请报价下浮比率,应根据市场价格以及企业自身的实力自主报价。因比价申请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中标承包商自行负责,比价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且不再调整。
5.比价报价不能低于工程建设成本。
6.本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
6.1实际工程量应是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略))及其配套的计量规范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6.2工程量收方签证
6.2.1工程量签证原则:(略)
6.2.2由采购人组织,施工方、釆购人现场代表,双方相关基建管理人员参加,签署收方 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2.3原则上签证一事一签,如合并签证,请附每一项使用部门原始确认资料;
6.2.4保证签证的及时性,工程完工后立即签证。
7. 比价申请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自行做好与施工现场其他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施工成品的保护,因施工发生的一切施工成品损坏及其他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 根据渝建【(略)】(略)号文件规定“从(略)年1月1日起,我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委托单位不是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资料”,本次比价工程比价报价中不再计取检验试验费用。
9.本工程比价将设比价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费率,比价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略)
(略).比价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比价文件比价报价要求进行填报,且不得擅自更改《巴南区廉租房日常维修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中任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