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D(略)-(略) 国电投(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略)台风电机组变桨系统直流改交流项目 |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认证,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1)投标人应具有承装(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风机直流变桨系统改交流变桨系统改造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近(略)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略)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具备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