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略)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略)
7.《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递交:(略)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略)
联系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六)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电子招标投标。
1.电子投标准备: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行业规范-《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 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获取及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可通过“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投标人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