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G(略)兴山县平水段改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今九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略)
2、招标范围:(略)
3、监理服务期:(略)
4、工期控制目标:(略)
5、质量控制目标:(略)
6、安全控制目标:(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略)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兴山县)上发布,招标人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略)](略)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略)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略)]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市民之家(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略)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略)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略)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九、合同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须通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
十、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兴山县)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
十一、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投诉渠道:(略)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略)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备注:(略) |
注:(略)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略)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列入(略)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列入湖北省(略)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D级;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监督管理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备注:(略) |
注:(略)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类别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投标文件中须上传有效的监理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及无在岗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备注:(略) |
注:(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上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1 | 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
监理员 | 1 | 须备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
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