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管理,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略)号)有关要求,我局拟采用询比采购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开展(略)年度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普查和抽样检测工作,具体如下:
一、采购人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略)
2.投资预算:(略)
3.资金来源:(略)
4.服务期限:(略)
三、采购方式及组织形式
1.采购方式:(略)
2.采购内容:(略)
3.组织形式:(略)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
1.对市本级、所辖三县一市公共供水企业的设施及水质检测情况、当地居民加压调蓄设施供水设施及水质检测情况进行检查;
2.对市本级公共供水企业和县(市、区)公共供水企业的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和加压调蓄设施供水(二次供水)进行抽样检测;
3.出具检测报告和抽样检测工作总结;
4. 配合开展太原市城镇公共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暨二次供水专项检查;
5.配合完成其他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为具有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六、采购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 年3月(略)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到太原市城乡管理局(略)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略)
报名材料须自行密封,直接送至,不予退还,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请按规定时间报名、递交材料,超出规定期限不予接收。请勿邮寄,以免耽误。报名成功后免费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二)评审
1.评审委员会组建:(略)
2.评审办法:(略)
3.成交名额:(略)
七、评审时间、地点安排
评审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下午3:(略)
监督构成:(略)
八、其他事项
1.询比采购工作由太原市城乡管理局供节水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2.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