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第1包:(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略)年(略)月-(略)年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略)】(略)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人员要求:(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