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略)〕4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P((略))2号 | 渡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4-2号地块 | (略).(略) | 控制综合容积率不大于3.3且不小于2.3 | 建筑密度不大于(略)%且不小于(略)% | 不低于(略)% | 城镇住宅用地、局部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略)年,商业用地(略)年 | (略) | (略) |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拍卖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略)年3月(略)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略)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