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略)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 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 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略)
4、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略)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供应商在线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略)分钟。除因系统故障导致无法解密外,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完成解密的,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