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询比响应人须知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公告 |
2 | 询比采购名称 | 详见询比公告 |
3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公告 |
4 | 询比范围 | 详见询比公告 |
5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公告 |
6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公告 |
7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公告 |
8 | 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公告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询比 | 详见询比公告 |
| 询比响应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略)年3月 (略)日(略)时(略)分前 |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前 |
| 对竞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前 |
(略) | 询比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略) 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略)% 3.生产厂家要求:(略) 4、可调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
(略) | 生产厂家要求 | 所用钢材指定钢厂:(略) 油漆品牌要求:(略) |
(略) | 竞标/投标担保 | 1、形式:(略) 2、金额:(略) 3、系统在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 4、保证金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保证金须通过询比响应人的对公账户提交,不允许通过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人账户提交。 6、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询比响应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将退还至询比响应人的汇款账户。 开标前未缴纳保证金的响应人/投标人做否决投标处理。 |
(略) | 选定供货单位原则 | 在报价材料符合询比要求的技术标准及其它要求的前提下,考虑交货期响应,首选最低报价单位供货。 |
(略) | 询比有效期 | (略)天 |
(略)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比公告 |
(略) | 询比响应文件 | 询比响应人报价表、资质、业绩证明文件 |
(略) | 询比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略) |
(略) | 付款方式 | 货到现场验收(复检)合格,卖方开具税率为(略)%的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腾格里项目部2个月内支付已开具合格发票的(略)%货款;剩余5%待#4机组(略)小时试运结束3个月内支付;剩余5%为质保金,#4机组(略)小时试运结束安全运行满1年后支付。 |
(略) | 合同变更/终止 |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询比人现场施工,询比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询比人造成损失的,询比人有权要求赔偿。 |
(略) | 罚则 | 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如竞标人/投标人拒绝供货,竞标人/投标人将被取消合格供货商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增加的成本。 |
(略)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厂家合同签订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需要交纳(略)元履约保证金或提供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合同履约完毕后全额无息返还。 银行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响应人在办理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注明“华电腾格里电厂A2标段循环水管道供应履约保证金”。谢绝个人汇款,如个人汇款,将无法退还响应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后果,响应人自行负责。) |
| 评标方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略) 1、当各包件询比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询比响应人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询比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竞标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竞标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具体详见第三章。 |
| 竞标类型 | 普通类采购 |
| 中标服务费 | 本次竞标无中标服务费 |
| 合同变更/终止 |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招标人现场施工,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赔偿。 |
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略)
1.1.3采购代理机构:(略)
1.1.4采购项目名称:(略)
1.1.5项目地点:(略)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略)
1.2.2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略)
1.3.2交货时间:(略)
1.3.3交货地点:(略)
1.3.4质量要求:(略)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其他要求:(略)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略))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者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黑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略))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略)预备会
1.(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略).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响应和偏差
1.(略).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略).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略).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采购平台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短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若需)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若需)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略)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若以下要求与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略)
4.2.2(B)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5.1 开启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
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启原则:(略)
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略)
D、进行开启:(略)
E、宣读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开启记录表。
5.3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采购平台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3)到响应截止时间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采购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9.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A)半流程:(略)
(B)全流程:(略)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规范采购询价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略)
1、当询价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询价响应人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询价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询价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询价”的,按照询价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询价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询价人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询价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股份公司询价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询价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询价资格审查---询价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询价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询价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询价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询价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询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询价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询价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询价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询价”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询价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询价响应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询价响应文件要求提供询价担保或者所提供的询价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询价响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询价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询价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询价响应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询价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询价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询价响应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询价响应文件要求的;
((略))纠正询价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询价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略))询价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略)%的;
((略))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略))依据有限数量制原则未进入详评的。
1.4询价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询价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询价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询价响应文件澄清
2.1询价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询价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询价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询价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确认后发出。
2.3询价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询价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询价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询价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询价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询价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询价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经评审的采购价计算公式
系统平台报价及报价清单不一致部分,按本规则修正至与评审价一致
3.2.1、 重大偏差判定(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若经评审小组认定为以下情况之一,即属于重大偏差情形:
(1)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2)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3)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略)%的;
3.2.2、评审价计算公式(系统平台报价、最终报价修正到与评审价一致)
评审价 = 盖公章版报价清单价格 + 算术错误修正 + 遗漏重复修正 + 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2.1算术错误修正
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3.2.2.2 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2.3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报价的0.5%。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略)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略)分,商务部分满分为(略)分,技术部分满分为(略)分。
询价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询价”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略)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评标价 | (略) | 一、评标基准价确定: 按评标办法中有限数量制原则,以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二、得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不为整数时采用内插法进行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3、本项最低得分(略)分。 |
合计 | (略) | |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略)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询价响应文件完整性、响应性 | 4 | 对询价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2 分。 |
二 | 生产能力及类似工程供货经验与业绩 | 6 | 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及询价响应人(略)年-(略) 年类似工程供货经验与业绩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3 分。 |
三 | 财务状况 | 4 | 对询价响应人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1 分。 |
四 | 商务部分偏差 | 3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1 分。 |
五 | 询价响应人商业信誉 | 3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未提供得0分。 |
合计 | (略) | |
表3
技术部分细节评审(满分(略)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证措施 | (略) | 根据询价响应人的组织供应方案、协调配合、满足月度最大供应量的仓储能力、进度保证措施等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4 分。 |
二 |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承诺及检验报告 | (略) | 询价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并提供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检验报告,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3 分。 |
三 | 售后服务承诺 | 8 | 根据询价响应人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4 分。 |
合计 | (略) | |
第三章 报价表
报价表详见附件《内蒙古华电腾格里4×(略)万千瓦煤电项目A2标段循环水管道及管件框架报价清单》(excel表格)
第四章 合同模板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4×(略)万千瓦
煤电项目A2标段
循环水预制管道管件框架采购合同
.png")
买方:(略)
卖方:(略)
【XX】年【XX】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
一、询比条件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5、响应人必须具有根据图纸二次深化设计能力,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管。
三、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询比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比响应):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 月 日 时(略)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略)
(1)已注册的供应商:(略)
(2)未注册的供应商:(略)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本次询比采购不提供纸质版询比采购文件,本次询比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五、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评标办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黑名单说明: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略)
十、监督机构
第二章 询比响应人须知
询比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 项目概况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竞标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 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略) 竞标预备会
1.(略) 响应和偏差
2.竞标文件
2.1 竞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 竞标文件的澄清
2.3 竞标文件的修改
2.4 对竞标文件的异议
3.竞标响应文件
3.1 竞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竞标报价
3.3 竞标有效期
3.4 竞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竞标响应方案
3.7 竞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4.竞标响应
4.1 竞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竞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竞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方法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中标通知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8.重新竞标和不再竞标
8.1 重新竞标
8.2 不再竞标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询比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略).是否采用电子竞标竞标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报价表详见附件《内蒙古华电腾格里4×(略)万千瓦煤电项目A2标段循环水管道及管件框架报价清单》(excel表格)
第一部分 合同签署页
第二部分 解释与说明
第三部分 特殊条款
第一章 合同标的
第二章 合同价格
第三章 供货量计算
第四章 货款结算
第五章 合同价款支付
#4机组(略)小时试运结束后3个月内剩余的5%货款。
第六章 发票
第七章 违约及处罚
第四部分 通用条款
第八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第九章 交货
第十章 HSE要求
第十一章 质量保证
第十二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第十三章 包装和标识
第十四章 文件
第十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十六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
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章 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部分 附表
附表一:(略)
附表二:(略)
附表三:(略)
第六部分 附件
附件三:(略)
附件四:(略)
附件六:(略)
附件七:(略)
第七部分 技术协议
第五章 竞标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询比响应人资格条件自查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竞标响应函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竞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二、授权委托书
三、竞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知识产权要求
八、询比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竞标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询比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第一部分 合同签署页
买方:(略)
卖方:(略)
合同签订时间:(略)
合同签订地点:(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同意签署本材料框架采购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已按照买方要求提交了投标、报价文件。
买方:(略) | 卖方:(略)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略) (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略) (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
邮编:(略) | 邮编:(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 |
第二部分 解释与说明
- 本项目:(略)
- 本合同:(略)
- 合同材料:(略)
- 业主:(略)
- 总承包方:(略)
- 供货期:(略)
- 质保期:(略)
- 合同有效期:(略)
- 预付款保函:(略)
- 履约保函:(略)
- 质保保函:(略)
- 书面形式:(略)
第三部分 特殊条款第一章 合同标的
- 合同标的:(略)
- 供货范围、价格:(略)
- 本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应该有的,并且是图纸或技术资料对合同材料的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齐,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 合同材料应执行附表一材料框架采购清单及价格表和附表二送货通知单(采购订单)中所列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交付,如有技术协议应按照第七部分:(略)
- 工作范围:(略)
第二章 合同价格
-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适用下列第【2】条:
(1) 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材料单价保持不变,除非有双方共同认可的合同变更。
(2) 浮动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材料单价的计价方法保持不变,除非有双方共同认可的合同变更。
- 合同总价:(略)
(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元,大写:(略)
(2) 本合同增值税税率为(略)%。
(3) 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准调整合同价格。
- 合同单价:(略)
- 每批次合同材料单价计价日期:(略)
- 合同单价计价方式(适用于浮动单价合同):(略)
第三章 供货量计算
- 本合同项下每批合同材料供货量根据买方实际需要在本合同附表二:(略)
- 本合同项下合同材料结算数量:(略)
- 经买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不在供货量计算之列。
- 以实际图纸结算量为准。
第四章 货款结算
- 结算时段:(略)
- 编制批次结算总表:(略)
- 合同材料最终结算总金额:(略)
第五章 合同价款支付
- 支付币种:(略)
- 支付方式:(略)
- 价款及支付:
(1) 交货款:(略)
? 双方认可的批次结算总表及该批次交货证明资料(不限于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制造商的出厂试验证书、合格证原件等);
? 卖方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金额为该批材料货值(略)%的财务收据(须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
? 卖方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略)%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略)
#4机组(略)小时试运结束后3个月内剩余的5%货款。
(2) 质保金:(略)
第六章 发票
- 本合同卖方提供的发票适用下列第【1】条:
(1) 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见附件四。
(2) 增值税普通发票(简易计税项目适用)
- 卖方应依法按合同约定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等票据,作为支付款项的前提条件,如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卖方需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卖方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 如卖方未按时送达发票或者提交的发票不合格,买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 如因合同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退货行为,且退货行为涉及到卖方开具红字发票行为,卖方必须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
第七章 违约及处罚
- 卖方违约:
(1) 交货延误:(略)
? (i)延误1~(略)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延误合同材料货值的1% ;(ii)延误(略)~(略) 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延误合同材料货值的3% ;(iii) 延误(略)天以上,每天违约金金额为延误合同材料货值的5% 。上述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略)%。
? 在不损害买方获得交货延误违约金权利的前提下,买方有权 (i) 将交货延误违约金增加到双方接受的水平;或 (ii) 与卖方协议合同降价;或 (iii) 如未能达成违约金增加或合同降价的协议,买方有权部分或全部取消批次采购订单采购项(不限于逾期交付部分),并将剩余合同材料的供货以卖方的费用和风险转交其它机构执行,此时买方将只支付卖方已完成供货部分材料价格,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增加的成本以及买方工程受逾期交付影响增加的其他成本、遭受的损失。
(2) 文件资料交付延误:(略)
? (i)延误1-(略)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延误合同材料货值的0.5% ;(ii)延误(略)-(略) 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延误合同材料货值的1% ;(iii) 延误(略)天以上,每天违约金金额为延误合同材料货值的1.5% 。上述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
(3) 工代服务延误:(略)
? 每出现一次,工代服务延误违约金(略)元/天。
(4) 卖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及其质量证明文件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要求,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卖方向买方支付当批次采购订单价款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卖方还需无条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相关材料或文件,并赔付因此造成的买方所有损失。
(5) 质量违约:(略)
(6) 如卖方出现任何根本性违约,放弃、终止本合同或采购订单约定的供货义务,买方有权对卖方提出不限于履约保函的索赔,合同解除后卖方除赔偿买方损失外,同意向买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略)】元。
- 买方违约:
(1) 货款支付延误:(略)
(2) 现场卸车延误:(略)
- 以上各项违约金的交付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四部分 通用条款第八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 买方或买方用户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卖方的工厂或仓库检验和检查合同材料,并监督卖方进行的检验、检查和试验。买方所进行的检查、检验和监督不应免除卖方的任何合同义务。
- 发货前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进行发货前的源地检验。买方人员参加检验时,卖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
- 合同材料的到货检验:(略)
- 卖方应派遣人员随货到现场与买方共同验收,如卖方人员无法到现场验收,需出具全权委托买方验货的书面文件,如卖方无法派人到现场验收或未出具验收委托书,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 抽检要求:(略)
第九章 交货
- 合同签订后,卖方须按照买方的书面通知(采购订单,或送货通知单,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等)约定的材料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交货,每批次交货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书面通知后【(略)】日。
- 交货地点:(略)
- 买方在每批次采购订单明确交货时间、双方交接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有其他交货条件要求,将在每批次采购订单中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明确。
- 卖方在发货前应提前至少【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通知内容包括发货方式、发货地点、发货时间、到货时间、发货清单、运输人、运输人联系方式、运输车牌号码等。买方可在发货前到发货地点对合同材料进行装车前的检验,但该检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 卖方承担合同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运输保险费、交通违章、超限罚款、民事纠纷等,不得以此向买方要求追加费用。
- 卖方交货前应符合交货的一般条件,应有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的试验及相应的合格证书,并按照包装标准要求做好交货前的准备。
- 卖方应保持合同材料供应的连续性,不得拒绝小批量合同材料的供应,若因卖方原因影响现场连续施工,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因此而发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 如出现停水、停电、设备故障和恶劣气象条件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应时,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买方额外费用的产生。否则买方有权追究卖方因此导致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第十章 HSE要求
- 卖方车辆及人员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买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买方的职业健康、环境、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终止供货。
- 卖方进入施工现场要在买方指定工作区域内装卸物资,不得随意进入其他施工区域走动,严禁翻越安全围栏、警戒线(绳),严禁动用不属于自己的机械和设备,严禁私接电源。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补偿买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卖方运输车辆应机械性能合格,刹车灵、不漏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空间的噪声。倒车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以确保安全。
- 提供化学品的卖方必须具备经营所供化学品(包括油品)的资质,必须随货提供相应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数据表,承担运输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规定,有消防及防泄漏措施,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并在运输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火、爆等现象。
- 卖方应服从买方指挥,禁止随意在现场倾倒物资,由于卖方原因导致的现场文明施工罚款由卖方全额承担并负责清理被污染的现场。
- 卖方运输扬尘物品时,需采取覆盖或洒水等方法减少扬尘。
- 其它:(略)
第十一章 质量保证
- 卖方须按照本合同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制造、试验、检测、检验、包装、交付,且提供的合同材料及相关文件资料须符合本合同要求,本合同没有提及的,须参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交付。
- 在合同材料交货后,若发现因卖方的原材料、生产制作工艺、包装运输等原因导致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材料缺陷、损坏,卖方须积极自费修复或更换,直至满足质量要求,达到买方满意。
- 卖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向买方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记录,所提供的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报告等质量文件完整、清晰,并与实物相符。无论买方对这些文件记录审查与否,卖方必须对其有效性负全面责任。买方代表有权在卖方工作场所查阅与审查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人员资格档案)。
-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书面形式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本合同项下所有外购部件,卖方应在下订单之前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得到买方的同意。卖方对所有分包外购部件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 如合同物资不是卖方直接生产,卖方应提供生产厂家书面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且授权书在有效期限内,如因产品专营权引起第三方指控,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承担因此给买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 卖方必须根据本合同、采购订单的工作范围、工作性质、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用于本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要求。
- 买方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卖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工作场所进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卖方应对买方代表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当出现严重影响质量的情况时,买方有权对卖方发出停工令,卖方应迅速采取一切必要纠正措施来解决出现的质量问题直到买方满意后才能复工。买方所进行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不免除卖方的任何合同义务和责任。
- 如买方提出需要,卖方有责任和义务派遣其代表进行现场安装服务、指导,卖方因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买方应对卖方代表的现场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卖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买方解决合同材料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生的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 卖方须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
- 如有其他质量保证要求,将在每批次采购订单中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二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 潜在缺陷责任期是指质保期结束后的4年,潜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卖方提供的材料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以不影响买方的项目建设进度为原则,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买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 对于交货后发现的因卖方原因导致的缺陷和损坏,且卖方没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修复或更换,或不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自行或安排他人完成修复或重新采购,并以实际发生费用的1.3倍从本合同后续货款中扣除。
- 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造成的材料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材料,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材料,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用以更换的新材料价格按合同中相同材料的单价计算,并且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将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降至最低。
- 在产品质保期外,卖方负责对买方在合同材料使用中,由于卖方有缺陷的材料、工艺、制造而造成的缺陷或损坏予以补救。
-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漏项,而这些漏项是合同中所约定的,则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免费补供,以保证工程的安装进度。
第十三章 包装和标识
-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包装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最新规定,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及多次搬运、装卸和买方现场存储的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并应按合同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合同材料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材料安装现场。
- 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合同材料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一经证实, 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约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 包装物不回收。
- 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的任何检查和指导,并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 如有其他包装和标识要求,将在技术协议、每批次采购订单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四章 文件
- 发货时,卖方须携带合同材料(钢板、油漆、焊材)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加工记录、无损检测记录、随货同行清单(内容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及合同编号等,并不得含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等相关资料必须随产品一同运抵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 买方有权将卖方的材料设计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有关合同材料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买方和与工程有关的各方,买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 卖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任何分歧、错误和遗漏负责并承担可能导致影响工程进度的经济责任,而无论这些文件和信息是否已被买方审查通过与否,除非这些分歧、错误和遗漏是由于买方提供给卖方的不准确文件所造成。
- 对于买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卖方如发现其有内容不足或有遗漏、前后矛盾、含糊不清或对其意义或正确性有质疑,则应及时提醒买方注意,买方应随即指示卖方如何处理。
- 买方对文件的审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 所有文件以中文提供并采用公制,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 本合同一经签署,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范围和/或合同价格和/或交货进度等重大事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以上事项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方能生效。
- 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买方将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7天内来不及修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超过7天卖方不修正或不提出修正计划,买方将保留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的权利,对于这种终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索赔将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约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 如果买方行使终止权利,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终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卖方的终止部分款项索回。
- 因买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退货部分物资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其它经济损失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在不损害买方根据本合同在终止以前所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买方有权 (i) 将剩余合同物资的供货以卖方的费用和风险转交其它机构执行;或 (ii) 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买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 卖方有下述情形之一时,买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 卖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2) 合同材料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合同约定了最低质量标准时,不能达到最低质量标准。
- 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合同终止后明确继续有效的义务;除非本合同另行约定明确限制任何一方的责任,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对因其行为或疏忽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坏所应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第十六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
- 为确保合同顺利实施,卖方应与买方保持联络与合作,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共同维护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全面履行。
-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同意、批准、证书、确认或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联系人。双方送达联系人和送达地点应在本合同或每批次采购订单中进行明确。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电子文件的发送与接收,通过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传真或电子信箱等进行,电子文件完成传送视为接收方收到该文件。一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
- 在本合同中,任何信函、通知、批准、确认、同意或决定应由买方或卖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 无论如何,卖方不能直接与业主和/或监理进行直接的文件往来。卖方应向买方致函和递交所有文件,通过买方与业主和/或监理进行文件往来。
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
- 卖方应保证合法拥有本合同材料及随附资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号)或得到相关权利人有效许可有权出售该产品,保证买方/买方客户不因购买、使用该产品及附随资料(包括其与拟配套材料用于拟用工程项目)而受到第三方的任何索赔。
- 如卖方违反第1条约定,有任何卖方提供的合同材料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买方可对卖方处以框架采购合同总价(略)%的罚款,卖方应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替代产品、支付许可费用、允许买方以卖方费用和风险重新采购替代产品),保证尽可能减小对买方与其客户合同履行的影响,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 如本合同约定材料在出口/进口时以涉嫌侵权被海关扣押的,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同时或择一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卖方于6小时内提供相应涉案材料的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文件;
(2) 要求卖方向海关提供与涉嫌侵权材料等价值的担保;
(3) 就海关扣留的涉嫌侵权材料由卖方负责向海关申请解除扣押,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 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遭受的损失。
- 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力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灭失。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是指:(略)
-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和损失,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开始合同的履行。
- 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影响一方应尽最大努力迅速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影响和损害,同时双方应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如因受影响一方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受影响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 如买卖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略)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验收、质保等问题)。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都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章 合同的解释
- 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 本合同在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 未取得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 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除应遵守本合同使用法律外,还应遵守附件六中廉政责任书相关约定。
- 卖方及其参与本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见附件七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 如卖方供应材料用于买方核电工程项目,卖方应遵守附件八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诺书。
-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 本合同一式正本 肆 份,买方 贰 份,卖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