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略) (二)服务要求: 1.根据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为采购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及要求为采购人提供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实施监理工作前,编写监理大纲、规划和实施细则; (2)协助采购人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起草会议纪要; (3)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专项会议; (4)组织项目管理(监理)人员熟悉图纸,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提出监理意见; (5)审查承包人项目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6)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 (7)审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令; (8)审核和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检测单位的资质及分包项目; (9)审查承包人测量放线成果并检查对成果的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测量复核、交验工作; ((略))督促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监理审核签认; ((略))审核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工艺,组织专题论证,提出监理意见; ((略))检查承包人拟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审查质量证明资料,需要时采用见证取样方式进行监控; ((略))监督承包人按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 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施工中的重点部位、关键部位安排项目管理(监理)人员旁站; ((略))从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等方面审查,并提出监理建议; ((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检查验收; ((略))对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或已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注:(略) ((略))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责令承包人报送质量事故报告,组织 工程质量事故分析。督促承包人按设计认可的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跟踪检查和验收,及时记录归档资料; ((略))协助采购人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 ((略))审核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调整预算; ((略))审核已完合格工程的工作量,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略))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 ((略))审查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略))根据施工合同条款、施工图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方提出的进度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报委托人; ((略))分阶段检查施工进度情况,书面向采购人和承包人提出进度偏差的分析报告及调整意见。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人提出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略))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协调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 ((略))审查承包人人员、设备的安全资格和安全专项方案,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责任方整改; ((略))协调施工中相关方工作; ((略))编报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总结和专题报告。重点报告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执行情况,提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略))审查竣工资料,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略))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所监工程的业主方、承包方 和工程的具体情况,在与业主方、承包方以及监理部内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事先对涉及工程变更中的主要环节予以明确,或制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或约请业主方和承包方参加进行专项交底,以便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时共同执行; ((略))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相关的监理资料,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施工现场需要配备专业仪器、设备等,以便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略))负责办理采购人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要求:(略) (三)其他要求; (1)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却不限于工作手册:(略) (2)成交供应商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必须严加保密,不得将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对外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