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如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要同时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一家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略) (3)供应商需提供(略)年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仅要求提供带审计单位鲜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即可(提供扫描件); (4)提供承诺函:(略)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近3年((略)年3月(略)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体现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须提供2份担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及项目任命书扫描件); (6)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专业人员4名,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职称(会计、审计、经济、工程专业)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职称证或资格证书扫描件; (7)供应商近3年((略)年3月(略)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体现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须具有至少2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业绩(提供合同或报告扫描件,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 (8)《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2、其他要求:(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