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提问1、请业主提供该项目初设图纸?
答复1、相关规定未明确要求,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
提问2、请业主明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中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节点、比例、周期和方式;竣工验收的支付比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
答复2、待中标后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协商确定。
提问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略)
提问:(略)
答复3、是
提问4、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运营方面的合作条件、运营补贴标准等相关要求,请说明?
答复4、待中标后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协商确定。
提问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商务评审:(略)
以上两项商务得分项,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门槛资质条件的前提下,同时需至少提供2个相关业绩才能得满分,全国满足该业绩的企业相对较少,存在限制情形,有一定的指向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略)年修改)》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三)条:(略)
答复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办法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且经查询满足以上要求单位不少于3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回复
咸丰县联达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略)年3月(略)日